設法救民
【皇明通紀】 明朝宣宗年間,江南直隸巡府
周文襄公,名 忱,愛民如子,理財沒有能夠
超過他的。剛剛就任時,一下車就查問民間
疾苦,深為蘇州、松江 的賦稅太重而憂慮;
于是就在豐收的時候,用官 錢買米儲存起來
,準備作為賑濟之用。宣德八年 冬天,他
上奏“濟農倉法” 。朝廷命令下達, 他就和
蘇州太守況鐘、松江知府趙豫、常州知府
莫愚,協商大力推行;蘇州購得三十萬石
米,連同松江、常州,分別貯藏于各縣。
到了第二年江 南旱災,蘇州、松江的飢民
總共有三百多萬人, 全數發放還是不夠。
周忱又考慮擴大準備,他查出以往應當繳
送各府的秋糧,負責的官吏大多向 人民超
收,而不立即繳送官府,逃漏歲收已經有
很多年。周忱就在水道旁設置收糧場所,
選擇專人總理收糧發運之事,百姓直接繳
送官府,不再 送入小吏手中,所花費的已
經減少了三分之一。 又,三府必須運糧一
百萬石,儲存到南京倉庫,以便供給北京
軍職人員的月俸,運送費用每 石大約花費
六斗米。周忱就和況鍾等人商量說: “他們
能在南京受俸,就不能在這里受俸嗎?如果
是在這里發給他們,不但不必勞動人民,而
且 能夠節省費用六十萬石,用這些米來充足
‘濟農 倉’,今后就沒有缺糧之憂了!”況鐘
等人都稱讚這個方法很好,于是奏請朝廷推
行。而蘇州府 已獲得四十萬石米,又加上平
價買進所儲存的, 總計達到六十多萬石。周忱
說:“不僅要濟助農民,凡是運送時有欠缺或遺
失的,也從這里供給 支借,賠償所需繳納的糧
食,等到秋收時再如數 歸還官府。如果民夫修
築堤岸、開通河道,完成后按照人數給予報酬。
”朝廷都准許他的提議。 第二年,江南又大旱,
他就命令各郡,大開 “濟農倉”來賑濟災民。從
此以后,縱然農作物遭遇到災害,民眾也不會
受到飢餓,前后救活災 民一百多萬人。明英宗
正統元年,周忱另外制定 了南京官田的賦稅
標準,蘇州一府就減少秋糧八十多萬石,其
他地方也有減少。蘇州、松江在三 百年來,
屈指而算,造福百姓較多的,必以周忱 為
第一人。周忱並不以此為足,他平易近人、
歡喜布施,出于天性;出家僧人有所建造,
必定會 向他募捐,他從來沒有拒絕過,有
時會多于募捐 的數目,但是他的財富反而
愈來愈多。江南地區依託他,把他看作是
福星,二十多年期間,百姓 生活安定,是
多么地幸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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