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堂副主席李府千歲 降 丁卯年六月初三日
詩曰:李王登駕執桃枝。府設鸞台渡愚痴。
千載萬秋朝聖業。歲駕喚眾悟天時。
聖示:今宵冥府第七殿泰山王,聖駕親臨本堂設公案開
辦闡述因果,六部執事各依其職而行,參六效勞
生各安其位,勿隨便走動,冥王已到,諸生恭接
聖駕,吾暫退。
冥府第七殿駕前李將軍率領眾陰差 齊降
詩曰:天慈降道渡良民。律法敬遵千秋摒。
規理人本行端正。箴篇賜著謝仙神。
冥府第七殿駕前牛馬將軍 齊降
詩曰:振天揚道著金章。善律修身道德從。
堂規戒守時思省。著箴傳世聖儒昌。
冥府第七殿駕前文武判官 齊降
詩曰:情慾易傷人一生。繁華假景似浮名。
聖門學道修身地。果滿功成朝玉京。
冥府第七殿泰山王 降
詩曰:泰鎮七殿稱閻君。山河風雨亂紛紛。
王臨陽世非他事。降筆闡鸞義理敦。
聖示:諸賢士道安,今宵為公事,藉貴堂設臨時公案,
開辦因果命李將軍率領眾陰差分鎮公堂四週,不
准驚動陽人。
再傳陽世呈疏人蔡杏姑家屬進案前左旁候審。
命牛將軍將陰靈許進海帶進案前右旁候審。
命文判官詳錄對案。
命武判官代執桃枝,即刻開審。
牛將軍曰:陰靈許進海已帶入案前跪下,請閻王傳問。
鸞生鄭新助曰:呈疏人蔡杏姑家屬已進案前。
王曰:命文判官詳誦今宵夜審之案由。
文判曰:今宵為陽民蔡杏姑之雙親呈疏振善堂,案呈幽
冥教主地藏王菩薩再諭命牒轉本殿,今宵特奉地
藏王菩薩佛旨,移駕陽間振善堂審明此公案。
呈疏人:蔡杏姑現庚十四歲,父名蔡青松。
呈疏住址:高雄市三民區力行里中都街○○號。
呈疏事由:為何蔡杏姑一月多來,昏迷不醒而叩求示明
病因開辦因果。
王曰:案前陰靈許進海聽諭:汝在世何處人氏?何時歸
陰?今有陽民蔡杏姑呈疏至本殿,特傳汝對案,
汝速答來。
許魂答:小魂在世服公職臺灣羅漢門(今高雄縣內門)
外鎮猴洞(臺南關廟龜洞)。魂亡於清道光二十
年,未知小魂身犯何罪,被拘押至此凡間聖堂。
王曰:因今有陽民蔡杏姑之家人呈疏至本殿,故特拘汝
至案前雙方對質,汝焉何憑依附身蔡杏姑,致昏
迷不醒。
許魂答:魂在今歲三月中旬,奉有貴殿閻王爺之諭令,
憑令前往向蔡杏姑討報前世之冤債,今憑令在此
,請閻王爺細察。
王曰:此憑令乃由本殿所發不必勘驗,汝於月前如何近
身討報蔡杏姑,再答來。
許魂答:自月前為討報前世冤欠,乃附身於蔡杏姑,由
腦部引起發燒後,開始昏迷至今未醒,雖入院診
治中卻亦復如是未醒,此乃吾憑依討報,亦遵天
律而加速討報前冤並未過份,請閻王爺明察。
王曰:汝與蔡杏姑之因果冤纏,雖由本殿已判審明,今
為使陽民蔡家親人,明悟是非曲折因果非虛,亦
諭汝將前生與蔡杏姑結冤之因由再明呈,命文判
官詳對案卷。
許魂答:若提起前生往事,魂真是滿腹悲傷,此事閻王
爺已早定判審明在案。魂本出生貧農佃戶之家,
於狗氳氤出生,(現時高雄縣田寮鄉),因家貧
蒙莊長代引,介紹在蕃薯寮太平莊縣承當守防班
兵(今旗山之附近),未久被派回出生地羅漢門
汎,(內門)外鎮猴洞汎,(關廟龜洞)為分防
班兵,當時魂年已近四十歲,因負責盡職破賊數
次有功,常有賞賜而略有積蓄,時逢過年假日又
適換防,魂遂暗中托媒娶妻以慰晚年,因魂乃許
家單傳,經探聽在關帝廟街舊社庄,(關廟)名
朱潭者生有一女甚美,因家貧欲收大筆聘金才肯
嫁人,魂遂備平生所積蓄銀兩前往相親,因恐相
親不成日後被人譏笑,遂單身前往未告訴同僚伴
友,至朱家後,蒙朱潭夫婦盛情款待,並命其女
阿雪獻茶,是時魂見朱女長得果然標緻,一見傾
心,就將所有積蓄取出願為聘禮,以娶朱女阿雪
,是夜朱潭夫婦好意,留魂在朱家宿夜,並備酒
將魂灌醉,因朱家住於庄外偏僻之處,且環屋栽
竹,逢夜陰森森,庄人罕至,是時朱潭見魂身懷
巨金,早已萌生歹念,夫妻共謀,趁魂酒醉甜睡
未醒,將魂以繩索勒死,並乘夜埋屍於宅後竹林
中,此為魂前生被害之因果。
王曰:許魂汝亡後之詳細情形再答呈。
許魂答:魂自被害慘亡後,陰魂不散,直往臺南府城隍
駕前控告,朱潭夫婦以女為餌謀財害命,斷吾許
家香煙之未繼,經陰司發文案轉貴殿,由閻王爺
出拘魂籤令拘朱潭夫婦至陰司對證,此乃魂亡後
之過程。
王曰:命文判官再覆誦前本殿所判之案情。
文判官曰:本案由臺南府城隍送審,經由第一殿秦廣王
調查事實,再案轉本殿由王駕出拘魂籤令,遂於
許進海被害八年後,距今一百三十九年前,是時
為清道光二十八年歲次戊申年,朱潭夫婦終因誤
食野菇雙雙中毒身亡。朱潭夫婦亡後,魂被陰差
押至本殿,經王駕依本殿陰律而判禁本殿所屬之
油鍋滾湯地獄及火坑地獄各五十年,受地獄慘刑
期滿後,候諭令再轉生以贖前生未了之因果,再
償還冤欠,朱潭被判為本案呈疏者蔡杏姑,朱妻
被判轉生為蔡女之父蔡青松,朱女阿雪被判轉生
為蔡女之母林雲。依本殿之所判蔡杏姑之本世,
應於十四歲時開始被因果報應,故現時因腦炎發
高燒至今昏迷不醒,此乃前世被害者許進海之憑
附討報前生因果,覆誦已畢。
王曰:蔡女之家屬聽著,汝女之因果已闡明,汝有何意
見,准賜汝一旁答來。
蔡青松答:請閻王爺幫助赦罪小女之因果,我不大會講
話,不知如何說起……。
堂生鄭新助代答:稟閻王,因蔡青松夫婦,為人很老實
,現時為了女兒之病,一個多月來,均住家護病
房,已花費了很多金錢,如今已走頭無路,才託
弟子呈疏,求仙佛慈悲開辦因果,前世所作所為
,今生他們都不知道,是否請閻王爺慈悲,能開
赦……。
王曰:因果之報應定律絲毫不爽,今幸振善堂 旨賜開
著「天律規箴」聖科,又幸汝蔡家能投稟呈疏振
善堂,本座今宵特奉幽冥教主地藏王菩薩之諭令
,而藉陽間聖堂開辦汝等陰陽雙方之因果,今宵
本座特為汝等雙方排解,汝蔡家有何意見,准答
呈。
蔡青松夫婦答:我們知道前世做錯,願意行善補償,前
世所作罪愆,只要閻王爺指示,我們一定遵守。
王曰:許魂汝之意又如何?
許魂答:前世無故之被害慘亡,閻王爺曾代魂作主伸冤
,今魂憑附討報亦領閻王爺之旨令,魂無意見,
全憑閻王爺為魂作主裁決。
王曰:本殿前判決蔡杏姑本世應於十四歲起,受報應昏
迷不醒,不醒人事五至十年後,再拖命悲慘過一
生,今念振善堂神人助道渡迷,代天宣化之功,
為勸世人了悟因果,而奉著「天律規箴」,今再
諭汝等雙方暫時和解,命蔡家發愿勤行善功,呈
疏東嶽殿東嶽大帝及幽冥教主地藏王菩薩座前迴
向許魂,償還前世謀財害命之冤債罪愆,再命許
魂討報暫緩之,視蔡家行功之虛實,再依憑令而
行,若蔡家有實行善功,則此因果提早結束或而
延後緩寄,餘事有關天機本座不便露言先洩,希
汝等雙方各遵所判,按諭而行切勿誤,今宵就此
判明,準備退堂回府!
本堂正副主席李府千歲 再降
聖示:恭送冥府第七殿泰山王及諸官長回府,眾生俯伏
送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