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巨埋兒
晉朝時,有個叫郭巨的人,郭巨家共有兄弟三人,
在他們很小的時候,父親就去世了。等到郭巨長大
成家了,這時兩個弟弟也長大了,兩個弟弟認為這
麼多人生活在一起有些不方便,希望可以各自到外
面生活,所以便跟家人談起分家的事。
郭巨面對兩個弟弟的願望,沒什麼多的想法,便答
應了,他把家裡僅有的財產二千萬各分給弟弟一千
萬,自己一點也沒留。
郭巨夫婦和老母一同居住著,兩人平常貼心的奉養
著老母,生活倒也還過得去。自從妻子生了個兒子
後,家裡的開銷就比以前更大了。郭巨心想:「為
了養兒就會妨礙到侍奉母親,而且母親有了食物後,
還要擔心孫子吃不飽,因為疼愛孫子就會捨不得吃,
把食物多留給孫子」。
有一天他的兒子溺斃,妻子惶恐而泣,郭巨說:「
不要驚動母親,失去了兒子可以再生另一個,失去
母親卻不可復得,現在去把兒子埋葬吧。」為了能
夠好好的侍奉母親,他就準備到外面挖個洞將兒子
埋了。可能是他的孝心感動了上天,洞挖到一半時,
忽然天空行雷,震得兒子甦醒復活,並且意外的發
現了一甕黃金,裡面還留有字條,寫著:「天賜郭
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奪」。夫妻得到黃金,回家
孝敬母親,並得以兼養孩子。郭巨的孝名也因為這
件事遠傳四方。
後人有詩頌曰:
郭巨思供親,埋兒為母存;
黃金天所賜,光彩照寒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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