褻袈裟報

2014010519:37


【法苑珠林】 唐朝貞觀五年,梁州有一個婦人家境



非常貧 困,她的兒子依止安養寺的慧光法師出家。



婦人因為缺少內衣,就到兒子房中取舊袈裟裁製。



剛 剛穿在身上,與鄰家婦人站在一起,忽然感覺



腳 部發熱,漸漸蔓延到腰部,一會兒迅雷從空中



打下來,把鄰家婦人拋到百步以外,泥土塞住兩個



耳朵,昏迷整天;而用袈裟做內衣的婦人,竟然 已



經被雷打死,燒得焦爛、捲縮,題字在背上: “用



法衣不如法”。



她的兒子將她收埋,屍體又 再次被震出來,屍骨



就曝露在樹林下,任由它消 散。 【按】袈裟叫做



解脫服,也叫做福田衣,披袈娑的人,梵王和帝



釋不敢接受他的禮拜。所以 龍王救護群龍,得到



了一縷袈裟,金翅鳥王就不 能加害牠們;獼猴戲



弄地披上袈裟,失足而死,于是投生天道。袈裟



的利益無窮,佛陀規定比丘 去世后,所遺留下來



的袈裟掛在樹上高處,一切 眾生遇到它,都能夠



滅罪生福。難怪褻瀆袈裟的罪過,是上天所不能



寬恕的,兒子雖然出家,也無法收埋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