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投胎
【繡虎軒次集】 桐城縣的生員姚東朗,有一個
十歲的兒子病得將要死亡。父母悲憐地對兒子說
:“你真的沒有緣分做我的兒子嗎?”他的兒子
忽然發出北方 人的口音說:“我是山東的某某出
家人,積存了 三十金,被師兄偷偷看到,把我推
落水中。我呼叫觀音大士,就看見大士說:你的命
數應該盡 了,而且這是前世的罪業呀!’于是就溺
死了。 地方人士向官府告狀。你在當時是該縣的縣
令,師兄用我那三十金賄賂你,事情就此平息了。我
因為冤情沒有洗刷,投胎做你的弟弟,就是你已 死
的弟弟姚嵩紹呀!我追隨你二十多年,無法追討到債
,死后就做你的兒子。十年來,三十金已 經償還,我
應當走了,但你家有一根拄杖,我非 常地喜愛,可以
燒來送我,以補足以前的錢數。我師兄也因為要索討
這些錢而來做你的大女兒, 現在嫁給溧陽的潘姓人家
,懷孕將要生產,我死 后就要到她那里投胎討命。”
說完就死了。【按】這是康熙乙卯年前五月的事。可見
六 親眷屬都是怨家對頭,當事情還沒有說穿時,那 么眼
前膝下都是自已的骨肉;如果被明眼人點破了,才知道
前后左右都是討債的人。世間人還想 替討債者積財聚怨
,到底是什么居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