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初年間,湖北蘄春市李家州地方,有一張姓小乞丐,
年方十二歲,面貌如豬首,眉目間多皺紋,能知自己前三
世因果。
據云:其前一世係讀書秀士,擅筆刀,機變巧詐,無所不為
,地方官紳人等受其虧者不少,故皆畏之如虎。後來死入陰
間,受了種種罪罰,刑期滿輪後轉世為雞,是為其前二世。
其雖為雞身,但心中甚為明瞭,因知其自己前生罪孽深重,
在雞群中異常謹慎,每值家主飼時,卻不去爭先,必讓群雞
食畢散去,乃往食其殘餘;而對於百蟲動物,尤不忍稍加傷
害。故是為善雞,後雖被人殺,卻不再淪為雞身。
而再輪迴成為豬後,心中仍明白如前;每見糟糠之食,殊覺
污穢,常忍飢不食。旋聞主人言其不食,而將要把自己宰殺
,惶恐非常,故又不敢不食。惟飽嚐穢物後,心卻忽濁忽清
,而不能如前明明白白,因此其食甚少;故後被宰殺,屠刀
初入喉間時,覺得尚無甚痛苦,及至刃入心肝時,其中之痛苦
,真莫可明言,異常難受。
此時魂雖出殼,卻不能遠離,祇在身旁。每見屠刀手澆以熱水
,或施以刮毛手續,即覺痛入骨髓。待分割其屍肉與入鍋烹調
時,又不感覺有何痛苦;惟飲其肉羹者,因過熱不能入口時,
倘被對瓢內肉一吹,則其感受慘痛,又苦不堪言!至其肉被分截
到各家後,其魂亦必逐戶照赴,須後人家食去一臠,方能脫離
;其兩腿曾被醃成火肉,候至二年餘,經人動食後,始得超生
輪迴為今世丐童。
以上種種因果,只許與善人言談;如談時人多,須低聲言之。
若高聲侃談或直接與不肖者言,至夜間睡時,必受各種苦楚。
又謂:其此生應半凍半餓,不能飽食煖衣,雖遇大施主,亦不
敢領受;倘若過分,要折其來生之福。且稱:其至十四歲時必
歿,歿後再轉人身,當享富貴。唯恐再造孽不能明曉如今之
因果,則迷入邪辟行為,仍要墮落畜道,頗為可畏。後聞該
丐童至十四歲時,果已病卒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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