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律規箴 因果二十(現代因果實錄)捲款潛逃果報

2014040721:49

本堂副馳聘神吳府三千歲 降   丁卯年五月廿六日

聖示:諸賢生速焚香排班候駕,冥府第六殿卞城王帶駕

   親臨本堂,諸賢生準備排班迎接聖駕,禮儀勿失

   。吾暫退!


冥府第六殿駕前牛馬將軍率領眾陰差 齊降

  詩曰:牛馬登鸞至陽間。將軍忌惡恨匪奸。

     率領部屬陰陽會。陰差夜叉擒邪姦。


冥府第六殿駕前文武判官 齊降

  詩曰:隨王臨陽參寶篇。登臺拜旨讚賢生。

     助道勸世奇功積。代天宣化志修堅。


冥府第六殿卞城王 降

  詩曰:卞急世人未修身。城獄日擠愈淪深。

     王嘆陰司犯魂增。降筆示民種善根。

聖示:今宵奉幽冥教主地藏王古佛旨諭,為貴堂奉旨著

   作丁卯聖科「天律規箴」,牒轉本殿移駕陽間聖

   堂共參寶篇,傳吾令諭,諸陰差堂外鎮守不可隨

   意走動,命武判官代執鸞筆,文判官開卷對案,

   宣示今宵承辦呈疏案由:


文判官曰:稟王駕,陽民周石元夫妻為父子之因果,而

   稟呈疏文轉本殿王駕座前。

呈疏人:陽民周石元民國三十五年歲次丙戌年生,現庚

   四十二歲。妻劉秀春民國四十二年歲次癸巳年,

   現庚三十五歲。長男周士雄民國六十一年歲次壬

   子年生,現庚十六歲。長女周敏惠民國六十三年

   歲次甲寅年生,現庚十四歲。

呈疏地址:屏東市中正路四三五巷○○號。

呈疏事由:為何所生長男周士雄、長女周敏惠,迄成均

   無法行動。

王曰:傳周石元家屬至案前待問。

堂生鄭新助代稟:稟告閻王,周家親人已至案前候問。

王曰:今宵本座承辦周家因果,本案前亦本座所經辦,

   論周士雄兄妹為何受此悽慘因果之討報,其理為

   何?此乃前世因果業障未了之故,今世帶業障而

   轉生。命文判官將周家父子因果詳細覆誦示明之

   。

文判官曰:此案應從清咸豐八年,歲次戊午年,距今一

   百二十九年前而言起。江蘇阜寧有一破舊觀音寺

   旁,住有一對聾啞夫婦,因逃兵亂至此無法謀生

   ,暫寄寺旁破屋以避風雨,眾人見此對聾啞夫婦

   不識字又老實,遂代說情安排在寺內擔任雜役工

   作,夫名張新勝,妻名魏銀芳,經人介紹至寺內

   幫雜,很是認真負責,且不計較待遇,只求溫飽

   。觀音寺雖甚破舊,但張氏夫婦均整理一塵不染

   ,使寺中有關執事一再稱讚不已。

     論此張氏夫婦並非真正聾啞,此乃偽裝也,

   張氏夫婦到此暫居廟中以糊口,實乃暗中進行一

   場陰謀計劃,張新勝原本參與當時太平天國長毛

   軍之造反。時任職南京東王楊秀清麾下稱謀士,

   張寫得一手好書法,並足智多謀善用心機,甚得

   當時東王之重用,因東王斬殺所屬府承官淫亂其

   內眷之罪。且有意背叛天王洪秀全,天王遂密令

   北王韋昌輝回京護駕,並乘機誅殺東王,致東王

   家眷妻兒、侍妾無一倖免,又趕盡殺絕東王黨羽

   ,致引起東王部下餘黨,集眾功攻打北王時,造

   成太平天國之內訌,互相殘殺內亂不休。

     張新勝見其主被殺,恐非牽連,因無子女之

   累,故夫妻乘動亂化裝逃走,以避殺身之禍,夫

   妻因避禍輾轉逃至阜寧縣城;張本腑城極深,善

   於心計而不露相之輩,夫妻所帶之銀兩本已花用

   告罄,於是夫遂密計偽裝聾啞,而求阜寧觀音寺

   中執事可憐收容,此乃夫婦暫居觀寺任雜役之真

   相。

     光陰似箭,日月如梭,張氏夫婦已在觀音寺

   辛苦工作已近五載,在此期間內,任勞任忠晝夜

   辛勤盡責工作,逢有閒暇,夫妻均自動整修寺中

   一切破舊景觀,且夫妻終日笑口迎人躬身待客,

   早蒙寺中執事及眾善男信女稱讚嘉許。凡有香客

   之賞賜亦自動添購寺中之用具,時人皆稱為真善

   修菩薩心腸聾啞夫婦,其實夫妻每夜均在夜深人

   靜之時,在臥房暗室細語密談詭計。

     有日,適逢觀音大士佛辰,所有阜寧善男信

   女徒眾,均齊往觀音寺行香祝壽,當日中午,寺

   中備有素筵款待十方施主,是時張新勝見時機成

   熟,在素宴準備開席之前,突發乩跳上案桌盤膝

   跌坐,眾執事見此大驚,喝斥張某無禮冒瀆觀音

   大士,卻見張新勝開乩出聲曰:「吾非張新勝,

   吾乃本寺觀音大士是也,今降乩有公事交待。」

   眾人皆知張某是聾啞之人何能開口,大眾遂深信

   不疑,共推寺中執事至壇前叩問有何公事交待。

     張新勝遂假裝觀音大士口吻曰:「本寺年久

   失修,為重修觀音寺,今特藉聾啞張某開口示明

   。」眾人乃恭請大士指派重整之人職,張新勝遂

   命人取紙筆,當場揮毫派重修執事人職,眾人眼

   見不識字及聾啞之張新勝揮出龍飛鳳舞筆跡,眾

   人更深信大士真靈降乩顯化,被派定重建募捐執

   事共十五人,並各賜對聯,更令眾人嘆為觀止,

   五體投地信服,信心更彌堅無疑,另再自派張新

   勝為保管眾人所捐獻錢財,募捐重修整廟期限一

   月,諸眾見張新勝為人老實被派為錢財保管者,

   均覺甚有理,故不疑有他,待公事交待完畢,張

   新勝又假裝大士退竅,跌下案桌不省人事,待眾

   人將其喚醒後,張新勝仍然裝聾作啞,真是詭計

   多端,假佛名義行詐,欺神騙人,真是罪犯天條

   ,事經一月後,募捐建廟功德金已臨屆期,眾人

   將全部募集款項全部交予張新勝手中保管,然張

   氏夫婦早已預先準備逃走之交通工具,遂捲款連

   夜一走了之,害得觀音寺從此無人參拜,香火全

   無,更加破舊不堪,眾人皆怪大士無法洞悉張新

   勝之捲逃,尚不知張某是裝聾啞而詐騙眾人捐獻

   公德建廟之款。

     張氏夫婦攜款逃走至鄰省,浙江富陽,遂購

   田買地置產而落籍,再加張新勝為人奸滑,手腕

   靈活,使當地各界士紳,均敬如上賓,但人算不

   如天算, 上蒼豈能讓如此奸滑之輩,逍遙法外

   ,未久夫妻雙雙均遭天譴,遭受瘟疫先後染疾慘

   亡。亡後被無常拘押至冥府第一殿查證,經孽鏡

   臺前顯像其罪歷歷如目,不容置辯,罪證確實,

   再分發押至本殿發落,經本殿主公按律法施刑,

   是為清同治十二年,歲次癸酉年,迄今已一百一

   十四年也。

王曰:另依本殿律法,將張犯魂夫婦判罪之詳情,乃轉

   生本世之因果,命文判官再覆誦對案。

文判官曰:本殿是掌大海之底,西北沃礁石下,熱惱大

   地獄另設十六小地獄,張新勝因詐騙侵佔建寺功

   德金,捲走眾人所獻財施罪無可赦,按本殿律法

   將張魂判入鉗嘴含鍼地獄五十年,刑滿再判入刺

   網蝗鑽地獄四十年,共計九十年,期滿再依王駕

   所判之因果,而移交第十殿轉輪王候判轉生以了

   因果。張新勝於十五年前即民國六十一年歲前壬

   子年,被判轉生為周石元及劉秀春夫婦之長子,

   名叫周士雄。張妻魏銀芳於十三年前即民國六十

   二年歲次甲寅年,被判轉生為周家長女周敏惠,

   前世為夫妻,今生為兄妹。

     周士雄自出生後,至今十六歲尚無法如常人

   站立走動,其妹周敏惠更嚴重,此乃因前世唆使

   其夫詐取功德建廟基金,故今世夫妻同轉生為兄

   妹,而同受此報,此乃周家本世之前世因果,請

   王駕裁決。

王曰:陽民周石元家屬詳細聽著,汝等呈疏振善堂牒轉

   本殿求稟,為何今世所生子女皆無法如正常人行

   動,十數年來服藥無效,其理何在?即此前世因

   果,汝等有何言?賜准答呈。

周母答:十幾年來,為人父母為此而受折磨,痛苦萬分

   ,懇求閻王爺能赦罪,救救我家這對可憐兒女,

   並請明示我該如何作。

王曰:周家之因果已如上述,汝必心思,此兄妹兩人為

   何因而生在周家,其雙親與子女又有何因果牽連

   ?因周石元夫婦乃前世觀音寺任主事,因一時大

   意雇張氏夫婦而失策,致建廟寺款被騙,又事後

   誹謗仙佛無神,更咒罵天地,欺神無能,並發動

   眾人不再朝拜觀音大士,致觀音寺廢頹,故而今

   世應此業因,而投胎轉生為周士雄兄妹之雙親,

   受子女之累而精神痛苦萬分,因果之報應乃天律

   所定,今幸振善堂奉旨賜開辦因果濟世,陰陽對

   案賜著寶箴喚世,故而特示明汝之明路,速再發

   愿呈疏 上蒼求赦,另再呈疏東嶽大帝與幽冥教

   主地藏王菩薩座前而懺悔,求菩薩赦消前世誹謗

   神佛咒罵天地,及侵佔建廟寺功德金之罪愆,此

   因果冤由方能暫寄,或提早結束,今已示明,望

   汝周家皆能有所了悟。

     今宵述案至此,謝諸賢士之協助效勞,傳令

   諸執事,準備回府,退堂!


本堂副馳聘神吳府三千歲 再降

聖示:恭送冥府第六殿卞城王及諸長官回駕,送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