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俞縣長德政

2016062615:24

陝西有個俞文宗。時任江西某縣縣長。


見窯戶於磁
器上寫字。或小楷寫的字。以


壯美觀。因此得利很厚。沿
成惡習。殊


不知破碎必棄之糞土。俞公知道這個陋習。



。就出示嚴禁各窯其文說。為出示嚴禁事。


照得字
為國粹。關係文化很深。從前倉頡


聖人造字以代替結繩記事。而後世
人才有


文字記事。文明進步。就從開始。教化大


行。依賴此
發展。任何人士俱應該敬惜文字。


國粹所關。文化所係。怎奈
無知窯戶。竟


敢於磁器上寫字炫美。希望得利。可知磁



器破碎。將丟棄在糞土。終古不滅。污褻


殊甚。本縣長下車伊始。不忍不教而誅。


合亟佈告週知。從此一律嚴禁。不許窯戶


於一切磁器上寫字炫耀。若敢故違法。立


即究辦。燒窯戶都尊不違。宣布。終在


其任內而市上沒有文字之磁器。俞縣長


年少時。虔誦惜字寶訓。並敬惜字紙。


在任內時。俞公休假時逢人就勸人敬惜


字紙。並印送各種惜字善書萬本送人。


兪公的子孫都很
發達。而公也得到高壽的果報。


(古代沒有回收的處理技術.所以用焚燒的.現代


則有回收處理的技術.把不要的書本.報紙資源回


收就可以)


文昌帝君惜字功律二十四條

⊙平生以銀錢買字紙至家,香湯浴焚者。萬功。增壽一

 紀。得享富貴。子孫賢孝。

⊙平生偏拾字紙至家,香水浴焚者。萬功。增壽一紀。

 長享富貴。子孫榮貴。

⊙多收字紙,字灰深埋淨地者。一千功。安樂不流離。

 子孫昌盛。

⊙刊刻惜字書文,偏傳世人者。五百功。永無是非。多

 生貴子。

⊙抄寫敬重字紙書訓,闔門令其珍惜者。三百功。子孫

 發達。

⊙見惜字文留示子孫,及己身敬信供禮者。百功。安樂

 無禍。

⊙化人銀錢,買字紙浴焚者。百功。壽增一紀。施財人

 永遠富貴。

⊙勸世人惜字。並焚怪異淫亂等書者。百功。本身增壽

 。子孫昌盛。

⊙僧道不以有字之幡幕作囊雜用。能自戒勸人者。五十

 功。德名光顯。

⊙見人作踐字紙。能以素紙換焚。或以他物換焚者。五

 十功。百病不生。轉禍為福。

⊙禁人不以字紙拭穢者。五十功。其人昌盛。

⊙凡人有難。或急或緩。見字紙必焚浴者,萬字十功。

 即得平安。

⊙勸人不以字紙及錢,放床褥下者。十功。一生永得平 

 安。

⊙偶遇穢處,見字紙即收起,不輕忽者。十功。一生平

 安。

⊙禁人馬上有文字及錢不騎者。十功。永得安樂。

⊙不以字紙及書,夾鞋樣。自戒內眷及勸人者。六十功

 。子孫智慧。不忤逆。

⊙勸人不以書字。置濕處霉爛。並扯碎毀踐者。十功。

 必得名壽。

⊙生平不輕筆亂寫,塗抹好書者。十功。永無凶事。

⊙刮洗器物門壁上字者。十功。眼目光明。

⊙讚揚敬字文為功德者。十功。獲福必多。

⊙見人以字紙封蓋葷臭器皿。換取浴焚者。十功。無惡

 事相遇。

⊙遇字紙污穢,漂淨水中。百字一功。免諸疾障。

⊙以字紙焚香爐中者。五功。得享吉祥。

⊙代人收採浴焚字。萬字一功。得享清福。勸人多惜報

 應如例。

 
文昌帝君褻字罪律二十九條

⊙將人錢買要浴焚之字紙,取用作踐者。一百罪。殀折

 。子孫貧賤。騙人買字紙錢,不買字紙焚者。一百罪

 。定然惡病夭折。

⊙己身不敬字紙經書。又不訓教子弟,遞相輕侮者。一

 百罪。惡瘡遍體。生癡聾暗啞。

⊙遇字紙焚處,踏踐撲滅收用者。八十罪。定生腫毒。

⊙家中破書廢紙,換碗換糖作踐者。八十罪。定生癡聾

 暗啞。

⊙家藏敬字書文,或拭穢並靡爛者。七十罪。多惡事無

 救。

⊙僧道以有字幡。作囊雜用者。六十罪。薄福受刑。

⊙以字紙包藥裹經書木魚器用者。五十罪。蒙蔽慧心。

⊙以字紙拭物拭几,及揉搓棄地者。四十罪。遭流離去

 智慧。

⊙勸善書惜字文,不信不傳者。三十罪。窮年窘迫。生

 不肖子。

⊙以經書字紙,放船艙底,並馬上騎坐者。十罪。生瘡

 受人欺侮。

⊙已身不敬字紙,反笑人者。十五罪。多遭橫非。

⊙以字紙漂污水,焚穢地者。十五罪。多目疾皆盲。

⊙以經書作枕頭,及以錢與字放床褥者。十五罪。窮苦

 受杖。

⊙以字紙引火打亮者。十罪。生瘡癬。

⊙見婦女剪字紙做鞋樣,為花墊盤盛盒,男子不禁止者

 。十罪。受官刑懲。

⊙字紙糊窗墊,褙屏表書者。定冤枉不明。

⊙以字紙嚼爛吐壁上,及扯碎作書撚者。十罪。爛唇。

 手生惡瘡。

⊙掩眛敬字紙功德者。十罪。不得吉祥。

⊙女眷以字紙書夾鞋樣,男子不禁止者。十罪。不得吉

 祥。

⊙婦女繡字於荷包,香袋、扇插、枕頭上,不行禁諭,

 及繫帶於腰間,枕臥褻污者。五罪。得暈眩拘孿疾。

⊙親筆亂寫。拋散不顧,及旋寫旋抹者。五罪。足生毒

 瘡。

⊙以字紙扇書啟插鞋襪者。五罪。足生毒瘡。

⊙以字號寫器物上,致人坐踐者。四罪。家店不祥。

⊙以不淨手檢閱經書者。三罪。生叉指瘡。

⊙以字磚墊路者。三罪。行事不順遂。

⊙於地上畫字者。三罪。多遇險阻。

⊙剜裁字跡者。一罪。多受驚。

⊙以字紙褙神像,拾納牆壁內者。一罪。雖有別功不錄

 。

 
宥悔遂報例

⊙無子者,如於灶神前,家堂前,文帝案前,申文發願

 。終身敬惜字紙。及印送惜字書籍。上富萬部。中富

 五千部。下富千部。貧者二百部。准於生子聰明富貴

 ,增福增壽。

⊙倡立惜字會。或獨立惜字社。或勸設惜字會。得有一

 項成立。而本身能令閤家敬惜不懈,或化及一方一邑

 者。准於求子得子,求富得富。求福得福。求官得官

 。以及病者求安得安。凡有所求無不遂願。

⊙購贈惜字篾簍百隻者。增壽三年。多者依此類推。永

 不患眼疾。

⊙購置木質字簍百隻,或洋鐵簏百隻。懸掛街頭巷內者

 。增壽五年。不遭惡事。多者依此類推。

⊙募印惜字書籍五千部以上者。賜福增壽。子孫賢達。

⊙獨立捐資印送惜字書籍千部以上,而不為求子者。准

 於閤家消災獲福。益壽延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