諺云六:【酒醉心頭定,酒瘋無性命】

2017073013:48

九十四年八月二十六日乙酉年七月廿二日


濟公活佛


諺云六:【酒醉心頭定,酒瘋無性命】


解繹:酒本作為藥引輔助物,然飲酒失當,不懂克制,常見誤了大事;進而借酒裝瘋,滋生禍端,或酒後亂性,最後連性命也都丟了。


諺意:勸誡世人莫貪杯而誤了大事。


述例:高雄市區梁××乃是水泥工人,為人率性廣交,故常與朋友在酒攤上花費。


梁氏好酒,時常閒暇就邀約好友豪飲,但酒如穿腸毒藥,梁氏在酒精毒蝕之下傷及腦細胞,終於一喝就控制不了,在情緒失控下常為一些小事與朋友吵鬧,更在酒精揮發下,以此壯膽,似瘋子一般與人大打出手,自己則在迷茫之間反受到朋友毆打,傷疾遍體。如此多次,尚不知悔改要戒掉惡習,還變本加厲,私下製酒販賣。而所製造的私酒,更摻入工業用酒精,濃度更高達六十度,自身中了酒毒還不說,還因此導致很多人飲後傷身,又染酒毒。梁氏在酒精摧殘下身體耗弱,而至肝硬化無法工作,治病亦揹負大筆醫藥費用。


梁氏年紀才三十出頭,何以自誤其身?全在不知愛惜身體,方致今日纏疾,誤了一生。此案述意,希世人皆能珍惜此身、善用此身,以造作功德,莫沉迷於嗜酒,因飲酒不當必耗身,更損清淨靈神,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