諺云五:【半暝報贏「繳」,天光報上吊】

2017073013:49

九十四年八月五日乙酉年七月初一日

 

諺云五:【半暝報贏「繳」,天光報上吊】


解繹:賭客各懷鬼胎,輸贏難料,所爭短利,也僅是一時之快;而為這利字爭奪,付之生死,更成一世之害。為賭而窮途末路者不在言下,賭之害深重矣!實須惕戒!惕戒!


諺意:賭桌上十賭九輸,沒有真正的贏家,最終只落得窮困隨身。


述例:北縣一拾荒老者張氏,現獨居陋巷破屋,每天四處撿拾回收物轉賣,以換些小錢度日。張氏雖是用心拾撿,也向各店家託討回收物,奈何四處碰壁,不知何因不得人緣?更時常遭到同為拾荒者的爭搶與欺凌。張氏並已染下暗瘡,暗疾使之磨苦不斷,因而張氏之窮疾來自何因,應該加以探尋?


原由在張氏十九歲那年說起。張氏原籍台西人,年少正值一股衝勁,想到北縣大都會闖蕩一番事業。張氏至北縣三重尋得一份製造業工作,漸次受到重用後成為行銷部門課長。張氏人際甚好,但所結交的都是一些沉迷於酒色,生活糜爛之人,一到夜晚就相約到酒樓或賭場,等等風月場所無所不往。張氏自身淪落,不知愛惜不說,此外還把數位同事一併拉了下去,隨其沉迷。


張氏因迷於賭博,公事難予用心,後來漸受公司注意,也受老闆責罵,卻仍是沉迷不醒。而後更因為賭博,欠下數百萬賭債,在賭場追討下,張氏為了還債,行之背義惡為,暗中設計同事取得公司公款來償還。但張氏貪心不止,竟然將取得之公款再去賭,就因此淪落,沒把前債還清,再輸掉公款。所謂蛋再密也有縫,張氏盜取公款事總難不被發覺,事發遭公司查實,連帶拖累同事三人,在法律下,張氏被判刑牢獄。


張氏謀財為賭,惡意拖累他人,又不知悔過,一味執迷於賭局當中,福份耗盡,自食其果,此生則窮疾纏身,潦倒餘生,實令人慨嘆也!賭徒對於一賭再賭總有託詞,然而再怎麼說,還不是難以自圓其說,因為心執在貪,才導致身之敗行。宜知小賭傷身破財,大賭則家破人亡,世人務必慎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