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律規箴  因果十四(現代因果實錄)不義殺人謀財果報

2014040721:42


本堂副馳聘神吳府三千歲 降   丁卯年五月初九日

  詩曰:吳登鸞臺示賢生。府登恭接城隍迎。

     千載光陰瞬間過。歲月難留空虛名。

聖示:諸賢生準備迎駕,現刻苗栗威靈顯赫城隍尊神已

   臨堂,乾坤分班恭候聖駕,吾暫退。


苗栗威靈顯赫城隍尊神駕前黑白將軍 齊降

  詩曰:先參玉詔再登鸞。振善神人真理宣。

     陰陽對案天機洩。奉勸世人學正端。


苗栗威靈顯赫城隍尊神駕前文武判官 齊降

  詩曰:天律規箴三界揚。旨賜開科化民殃。

     初登育英會賢子。名不虛傳果積長。


苗栗威靈顯赫城隍尊神 降

  詩曰:受聘接牒進鸞階。闡述因果喚痴呆。

     善惡有報天律定。剖釋本末救靈孩。

聖示:諸賢生道安,今宵初臨貴堂,見 懿旨玉詔高懸

   毫光燦爛,效勞參鸞之賢生,猶如白鶴展翅整齊

   候排,果然名不虛傳。今奉 東嶽大帝之諭命,

   為本座轄下彭女魂秀金與陽民屏邑邱女不纏,陰

   陽雙方因果瓜葛,特移駕藉貴堂審明判斷,命彭

   女魂至案前坤班右旁候問,陽民邱不纏家屬於乾

   班左旁候問。命文判官開卷詳細對照案情,武判

   官代執乩筆即刻開審。命彭女魂進案前。

彭女魂:小女魂並無犯陰律,為何城隍爺命七爺、八爺

   把吾拘來問案,堂上有好幾百人在參鸞,使我萬

   分之不自在。

城隍曰:彭女魂汝是否有委曲,本座自會裁處,公堂之

   上不得放肆,速把汝生前籍貫答呈。

彭女魂:如照本世吾出生,現時應五十一歲,吾於二十

   五年前五月十二日卯時死亡,死時二十六歲,在

   世家住苗栗縣公館鄉館西村四十四號,以上是吾

   生前之詳細籍貫。

城隍曰:彭女魂汝父何姓名,汝在世以何為業,為何死

   亡?

彭女魂:吾父名叫彭華潭,吾在世時在工廠當女工,死

   亡原因請原諒吾不便回答,若想起死時之情景,

   使吾真是傷心欲絕,況且小女魂死亡之時還向城

   隍爺伸冤,求請城隍爺作主,且吾之死與告吾之

   本案無關,拜託城隍爺就不必再問,拜託!拜託

   !

城隍曰:汝說得甚有道理,汝於本世之慘亡,本座尚為

   汝伸冤承辦,汝暫退一旁。

文判曰:呈疏人姓邱名不纏,生於民國三年,歲次甲寅

   年,現庚七十四歲。

呈疏住址:屏東縣迪化二街一二四號。

呈疏事由:因現患因果病疾,腎病、膀胱及尿道嚴重出

   血及生不明之物痛苦萬分。故而於振善堂稟呈文

   疏,求開辦因果,以上請城隍尊神明示。

城隍曰:命邱不纏之家屬至案前,准汝等答呈,是否為

   此而呈疏振善堂,而煩請由鄭新助賢生代稟呈疏

   。

邱不纏家屬答:是的。

城隍曰:邱不纏雖老來得此因果疾,但若以因果而論屬

   幸運也,因其十餘年來,知「道」而修,且奉道

   清口,其功德尚能自保蔭,否則非如此而已,汝

   等當知,下元甲子後,歷世因果冤欠正值了斷清

   賬之期,邱不纏之因果病,在下元甲子前中元之

   期尚知修道,故其功德尚可自保蔭,下元甲子後

   ,因其三世前尚有未了之因果冤欠,故而病劫臨

   身以了前冤。目前所附邱不纏而討報之彭秀金女

   魂,不過討報三世前所欠冤債而已。命彭女魂將

   汝倆陰陽雙方三世前互欠之因果案由詳細稟呈!

彭女魂答:此事說來話長,三世前吾倆同出生於宋真宗

   景德年間,迄今已近千年,是時吾倆同結為異姓

   金蘭,吾倆結拜後同往河北諸州販賣南北貨物,

   時因宋與契丹議和,結為澶淵之盟,雙方兄弟相

   稱,並互稱為南北朝。斯時因吾年長為兄,邱為

   弟,吾倆感情甚篤勝過親兄弟,因吾精通契丹言

   語,且曾任職契丹使宋大臣韓杞麾下為官,故經

   商南來北往通行無阻,吾負責採購北貨販南,吾

   弟負責採購南貨,由吾販北,營商一切均很順利

   ,因吾在契丹曾娶一胡女為妾,吾妾姿色甚美,

   因吾經商在外,南北奔波常不在家,可恨吾弟乘

   隙誘姦吾妾,並為永圖久遠相聚,遂趁吾販貨南

   返之時,假意為吾洗塵,卻以迷魂藥酒將我灌醉

   ,並活活將吾埋於地窖,霸佔吾所有財產及吾妾

   ,此為吾倆三世前之因果冤欠也。

城隍曰:彭女魂汝等之因果冤欠距今已近千載,為何迄

   今始討報因果債。

彭女魂答:稟城隍爺,因吾弟亡時,吾早已應因緣投胎

   轉世人間,每在吾投胎之時,吾弟均未轉世,因

   陰陽相隔至今,待吾本世亡後才遇著,本思早取

   邱命,奈因邱已求道修身,故吾一直無法近其身

   ,直到天地交泰下元甲子後,吾才向冥王申請黑

   旗討報憑令而開始討報,故虎兔交歲後,始憑依

   而報三世前之冤債,吾使其諸疾併發痛苦萬分,

   懇請城隍爺體恤小女魂,為小女魂之冤情作主。

城隍曰:本座今奉牒令為汝等陰陽雙方排解此事,非偏

   袒邱氏,今逢振善堂 旨賜著作陰陽對照寶書「

   天律規箴」,冤宜解不宜結,本座就為汝等雙方

   調解如何?命邱不纏多行善功迴向還汝,償還三

   世前欠汝之因果債,彭女魂汝意如何?

彭女魂答:啟稟威靈公城隍爺,邱不纏自日前呈疏起,

   雖曾行善,但此舉有如杯水車薪,吾倆三世前之

   因果冤欠如山,素聞城隍爺鐵面無私審判公正,

   但求城隍爺為小女魂冤情作主便可,魂無異議。

城隍曰:邱不纏家屬有何申訴答來。

邱不纏家屬答:自從拜託振善堂鄭新助講師呈疏後,家

   母原患病疾雖減輕,本常排洩出血,現已停止,

   我們願意多行善功迴向,一切請城隍爺作主,替

   我們解決。

城隍曰:即如此,陰陽一理欠債還債,理所當然,邱不

   纏在七十歲後,本另有一番慘狀之因果冤疾,因

   邱不纏尚能修道立德,故在七十歲前尚無大劫臨

   身,即有小厄亦能逢凶化吉,今若欲了斷此果因

   ,可再呈疏上稟,由本座依據憑證轉呈東嶽殿,

   願汝等宜秉真誠而發願行善,以迴向償還彭女魂

   三世前之因果債,凡事上蒼明察秋毫,若所行之

   善功足抵還前世之冤欠,則本座定提早結束汝雙

   方因果交纏。

   今夜闡述審判至此,希汝等陰陽雙方各遵守諾言

   ,今後不再互相交纏,此後邱不纏可延醫診治,

   此因果疾自漸化之。謝謝諸賢生之辛勞,諸執事

   者準備退堂,吾等退。


本堂副馳聘神吳府三千歲 再降

聖示:恭送苗栗城隍回駕,諸生送駕!


後記:邱女士自開辦因果後,病情由危轉安,並出院在

   家休養,並數次至寒舍稱謝,此實仙佛之慈悲,

   非後學之功,並感謝苗栗城隍爺慈悲化解,並祝

   邱女士永遠安康。後學鄭新助謹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