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律規箴 因果廿八(現代因果實錄)為媳不孝果報

2014040721:58
 


本堂司禮神福滿正神 降     丁卯年六月十六日

聖示:今宵冥府第一殿秦廣王聖駕臨堂,諸賢生速整衣

   冠準備迎駕,在審案中不得私語喧嘩,保持肅靜

   ,以免失儀。此示,余暫退。


冥府第一殿駕前牛馬將軍 齊降

  詩曰:天地無私視同仁。律嚴不罰善者身。

     規法公正點滴報。箴言集刊化迷人。

冥府第一殿駕前文武判官 齊降

  詩曰:文武雙修矢志忠。判官審法欽英雄。

     天律準繩陰陽範。規箴頒行四海揚。

冥府第一殿秦廣王 降

  詩曰:秦鎮首殿善惡明。廣設孽鏡照原形。

     王法難赦犯魂罪。降筆鸞示喚眾生。

聖示:今宵本座奉三曹牒文,特移駕振善堂參著「天律

   規箴」,而特開辦因果陰陽對案,即刻開堂審案

   ,命文判官代執鸞筆,武判官帶陰陽雙方進案前

   候審,特命振善堂鄭賢生新助代傳口令。


武判曰:命傳呈疏人陽民陳素飛進案前候問,再命牛將

   軍將李岡及朱愛玉二名女魂帶進案前候審。

王曰:案前呈疏人陽民陳素飛汝不用驚惶,本座問汝現

   庚幾歲,現居何處,配夫何人,速答呈。

陳答:信女現庚三十五歲,住高雄市懷民街五十三巷,

   配夫沈昇斯現庚三十九歲。

王曰:汝於振善堂呈疏叩求為五六載來,逢夜難眠,及

   脊髓骨拾餘載來久傷未癒,痛苦萬分而叩求開辦

   因果是否?

陳答:是的!為了此事,才求稟開辦因果。

王曰:陽民陳素飛汝暫退案前一旁候問,令女靈李岡至

   案前,汝在世家住何處,何時死亡,為何被人殺

   死,兇手家住何處,詳細答呈。

李女魂答:吾在世住於現今南投縣草屯鎮,死於民國三

   十七年陰曆二月廿八日夜十點,被人枉殺。殺吾

   之人姓張名有源,陽籍為現今南投縣月眉里圓頂

   巷二號,因張某與我閨友為感情糾紛而持刀殺我

   友之時,吾見此遂出面阻止,致我倆同時被殺亡

   ,因吾之後世尚在,請閻王賜准免報吾在世地址

   。

王曰:李女魂汝暫退一旁候問。命朱魂愛玉至案前,汝

   在世家住何處,何時死亡,為何而亡?

朱魂答:吾在世住於台北州府前街本町通,死於民國三

   十一年,是時本島為日據時代昭和八年六月初五

   日,因失足而跌落水圳而亡。因機緣之巧合,適

   逢靈友李岡遂成莫逆之友。故吾與李岡相隨作伴

   ,並未違犯陰律之事,請閻王爺明察。

王曰:李、朱女魂聽著,今宵押汝兩魂至公堂並非他事

   ,乃本殿奉接牒疏,特為汝倆所憑附之陽民陳素

   飛而排解因果,公堂之上不得虛言妄語,否則陰

   律森嚴絕不寬貸,李岡女魂,本王再問汝,汝被

   殺害亡後,為何憑附陳素飛纏擾不休,汝又憑何

   律據而討報此因果,速答來。

李女魂答:將近四十年前,民國三十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魂被兇徒張有源無故殺亡後,閻王爺憐吾無故

   被殺慘亡,代吾伸冤,將兇徒張有源依陰律判刑

   受報應,現兇徒尚在地府受禁中,我因在世無大

   惡又遭受慘亡,故蒙閻王恩賜陰陽兩界逍遙,在

   吾亡後不久因相識朱魂,吾倆遂結為靈友,四處

   相伴偕遊,因吾前世與陳素飛有冤債未清,故在

   本世吾亡後,再向冥府冥王控告前世陳素飛欠吾

   之冤債,蒙閻王爺准允而裁定。

王曰:汝前世與陳素飛之冤債來由,再詳細答呈,不可

   有誤以對案卷。

李女魂答:前世吾與陳素飛均為女身,是為婆媳,陳素

   飛是吾之媳婦,前世吾因夫早亡只生一男,時吾

   在台灣北部竹塹至淡水兩地途中,澗仔壢庄,即

   今之中壢開設路邊冷水小食攤。自從娶陳素飛為

   媳後,因其百般不孝,不幸我又患天煞病,俗稱

   中風,以致行動不便,從此被我媳將吾當作廢人

   看待,我媳為嫌侍吾麻煩,遂將吾日夜用竹椅釘

   住,尿屎自理,三餐皆剩菜餘羹,吾就如此可憐

   拖命數年後,才因風感而亡,未久我媳陳素飛亦

   相繼病亡。因我前世之冤債尚未討報,故在本世

   亡後,再向閻王爺控告,蒙閻王准允,貴殿遂發

   出火籤令,將禁在地府犯不孝之罪魂陳素飛轉地

   府領出提交第十殿轉輪王,轉判生為台灣嘉義黃

   家為女,再轉送陳家為養女,以了前吾所控告,

   經閻王裁定討報前世冤欠因果,以上所言俱實。

王曰:李女魂汝何時開始纏擾討報陳素飛,答來。

李女魂答:我於拾年前乘其在梨山工作之時,將其推倒

   使陳素飛患脊椎腰骨之因果酸痛症,至今坐臥難

   安寧,另於五年前依所判陰律再干擾,凡逢夜陳

   素飛單獨睡眠之時,我則拖其手足,令其心神恐

   惶不安,而失眠痛苦萬分,因其夫與其親人子女

   與吾無因果冤欠瓜葛,故而若有其夫或親人伴其

   同睡,吾則遵陰律未敢前往搔擾,至於吾之靈友

   朱愛玉只是與我同伴而已,並未參與因果之案件

   ,請閻王爺明察。

王曰:李女魂暫退一旁,命陳素飛至案前,汝之因果病

   ,正如附汝身之女魂所曰,汝有何意見,准汝答

   呈。

陳答:因為女魂曾現身給我看到,我相信有此因果,我

   願意作些功德還前世冤欠,請閻王爺高抬貴手,

   開赦信女之因果冤欠。

王曰:因果之討報乃天律之所定,今振善堂 奉旨著作

   天律規箴即此理也,今宵本座特為汝陰陽雙方再

   重新調解,汝雙方復有何言?

陳答:拜託閻王爺作主就可。

王曰:李女魂汝意如何?

李女魂答:全憑閻王爺做主,魂無意見。

王曰:既如此,本座前對本案所判定律,至今宵暫停之

   ,命陳素飛速發願,行善功而迴向前冤欠之陰魂

   李岡,另李女魂暫停討報使陳素飛能夜中安睡恢

   復體力後,再促其行真道之善,以符合下元甲子

   轉運之真功德,本座之諭,希汝陰陽雙方各遵諾

   言勿違批示,汝等雙方再有無意見,若無意見,

   今宵至此本案判定,就此退堂。


本堂司禮神福德正神 再降

示:恭送冥王秦廣王及諸長官回府,送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