懺悔歌

2014010519:45


樂善不倦

【懿行錄】 明朝的張振之,字仲起,太倉縣蔡涇人,曾 經在吉安做官。有個吉安的佐官張大猷,晚年小妾生下一子,才三歲,大猷與小妾相繼病亡,孩 子就流落民家。張公知道這


件事情,就替他安排 保母而返回張家。長邑令沈某,一家相繼死亡,張公為他們準備棺木而返鄉埋葬;僅存的一個孫 子,委託相關人員護持。天台令死于任期之中, 無法歸葬故


鄉,他的家屬流落到杭州,有一個孫女年紀還小,落在壞人手里做了妓女。張公聽說 之后流下眼淚,就替她贖回,以便選擇好的對象 成親。像這類捐錢救人的善行做得很多,兒子


際陽成為當時的名流,子孫特別興盛。 【按】救濟貧困,以便幫助人回鄉,這是成 就別人的好事于生前;延續人家的后代,在他患難時給予拯救,這是成就別人的好事于死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