晹善堂 74‧3‧1‧
東獄大帝駕前陰陽巡察使林降
示: 今宵為鳳山市陳金○信女屢求慈雨堂,叩
求請代查冤愆,為何六、七載以來精神異常,
且住宅中亦常現魂影。
經慈雨堂觀世
音菩薩案轉東獄殿東獄大帝駕前,特於今宵藉
晹善堂開辦並參著「醒世金箴」,為世人之借
鏡。另請鄭新助賢生代傳口令。
詩: | 陳家信女魂纏身 | 慈雨堂前苦求神 |
疏文稟呈東獄殿 | 大帝登鸞審果因 |
東獄殿記錄神莊
東獄文判姜
東獄殿將軍柳
率領差役齊降
詩: | 率領差役登聖堂 | 參著寶篇揚儒風 |
因果代代纏宿世 | 何不早修免驚惶 |
開辦陳金○信女所呈稟叩求事案,傳命各班差役,
各就職位,待侯大帝登台開
審,吾等暫退。
東獄大帝降
詩: | 東土悠久古道傳 | 獄殿判惡善無冤 |
大維至公天律正 | 帝為審案登聖鸞 |
示: 各職排班侯審,命姜文案將本案事由述明並代執鸞筆。
姜文判曰: 查本案乃現陽世鳳山市新○里,陳金○現年
三十歲,一再於慈雨堂案前稟請因果事項。查陳金○
現有女魂纏身,七載以來身不由己,現經本殿
陰陽巡察奉大帝諭命,已將該女魂帶在堂外侯審,此案恭請大帝明示。
大帝曰: 命將該女魂帶進案前。
柳將軍曰: 該女魂已帶至案前,請大帝定奪。
大帝曰: 案前女魂聽著,汝何姓名? 將汝生前住址詳細稟來。
女魂曰: 魂生前住高雄縣六龜鄉土隴村二鄰十七號,姓李
名向配夫林新吉,稟大帝請問魂犯何罪? 為何將
魂拘傳至此?
大帝曰: 女魂聽著,今宵乃為被汝纏身七載之陳金○所告
稟而傳汝至此,且由本座承辦此案,本座問汝
時,不准汝亂言,汝何時而亡? 為何而亡?
李魂答: 魂與魂夫同日慘遭橫禍而亡,魂夫婦於歲次乙巳
年六月十八日辰時,即民國五十四年七月十六日
上午七點被殺,魂夫婦同日遭橫亡,迄今已屆
十七載。憶,前生之事,歷歷如目,在世之人
有誰如此悲慘,夫婦同遭橫禍而死,請大帝作主。
大帝曰: 汝夫婦同遭橫死,此乃本身因果,有天網陰律作主。
且陽律亦有公判,雖屬悲慘但各有因律。本座問汝,
汝七載以來一直纏擾陳金○是何道理? 使陳女無法自
主精神恍惚,終日喃喃。汝魂附其身已歷七載之久,
是有何用意? 詳細稟來。
李魂答: 魂在今陽世遭橫死與陳金○無關 ; 乃被郭琴發房客
刀殺而慘亡。但吾附其身乃因吾與陳金○前世因果
之報,此段因果請大帝明察便知,且吾亦向冥府
領有向陳金○討報憑令,何能怪罪於魂? 請大帝明察。
大帝曰: 汝將汝倆因果明述,本座再為汝決裁之。
李魂曰: 魂生前乃為女身,姓戴名明珠。在生住於嘉義縣
西堡加至庄,配夫同庄莊福頭其為陳金○之前世
是也。時為清光緒元年歲次甲戌年距今一百零
七年,魂雖出生村婦,但亦知守三從四德,勤
儉持家。魂被前世夫娶入門後,魂為家庭著想,
日夜揮汗操勞。每操家務之餘,亦全心幫忙農務,
省吃儉用,未久家中便略有積蓄。魂前世夫便學會
穀販行商,往各庄購販稻穀,未久便交上鄰庄,大
溪崁高姓寡婦之女,名高素美,偷來暗去久而生情,
而告暖昧,日久視魂如同眼中釘。魂前世夫即然不念
結髮之情,又無念在一對幼子女之面上,竟欲棄魂而
去,因魂家只有一弟且跛無法出頭爭理,因魂萬分忍
耐,魂夫竟對外聲稱犯煞發瘋成精神病。故意請紅頭
法師至魂家驅邪,然後用鐵鍊硬將魂鎖在後穀倉,並
將門封釘,只留一小窗口備送飯水,且一再告誡魂一
對子女及庄中之人謂魂中魔。是時,魂叫天不應,呼
地不靈,活活被鎖在黑暗之倉庫,日月難分,尿屎無
法清理,臭氣薰天,三餐時有時無,衫褲無換。請
稟大帝及在座聖堂諸大賢德,是時魂之痛苦誰能知
之? 彼時魂之處境尤如地獄,魂日日哀求上蒼,夜
夜叩禱神明,但有誰替魂伸冤? 如逢魂夫送殘飯時,
魂一再苦苦哀求,放魂生路,但魂夫置若罔聞,魂
被硬折磨而慘死,未久,魂夫正正堂堂娶高素美為
繼房。魂死後直往嘉義城隍座前告稟,經俯准案呈
冥府閻殿,並准討報領有憑令。待魂夫亡後,冥殿
座前對案,但因另有一段因果,魂須再轉為人身一
世,後再報此悽慘之因果奇案。因此魂轉生為本世
女體,魂本世名李向,又遭橫亡後此案因果因須另計,
故亡後探知魂前世夫現在出生為女體各叫陳金○,為陳
贈○之二女,七年前領憑向陳金○討報前生冤業,此乃
因果陰律,今特將憑令,面呈大帝座前,敬請明察。
大帝曰: 將憑令送呈,本座再問汝七年來汝如何討報?
李魂答: 魂附在陳金○身上,使其精神失常,時變各種
口音擾亂不寧,且亦常顯現其宅中,伊雖然
四處求神問佛,但誰敢承辦此因果奇案? 所
花金錢如水中泡影,且世人立壇設堂者雖多,
但有者乃以賺錢為目的,假借神意有何德可辦案?
今大帝命陰陽巡察使拘魂至此,未悉魂犯何陰律?
請大帝明示。
大帝曰: 本座接稟疏乃鳳山市慈雨堂及南天轉案,故傳汝至此,
汝前世冤情慘亡是屬實情,但討報因果現世已有還
報,今藉晹善堂審理此案,刊著「醒世金箴」共勸世
人,汝之冤情可讓世人閱後明證,汝功亦有之。今吾
將為汝雙方斷判排解此案,汝意如何?
李魂曰: 全憑大帝為魂作主。
大帝曰: 命陳贈○、陳金○父女進案前。(此時陳金○父女奉命由
堂外進入跪在案前)方才已審明陳金○之案,此乃前世
因果討報。為何汝父女怨神佛無能,欺神侮聖,且
汝父女又曾請法師至獄帝廟破城,荒唐至極。又汝父
女更怨本座無能,難道本殿獄城可由汝父女隨便可破也?
答來!
陳贈○答: 因弟子無智,判斷力差,一心一意為使小女身體早癒,
恢復正常人身,四處覓醫求神,因此被騙於假借神意
之徒,誤聽紅頭法師之言,請大帝爺赦罪,赦罪。
大帝曰: 姑念汝父女無知,本座不予怪罪。本座再問汝父女,
對此案有何申訴?賜汝答來。
陳贈○答: 只要能使小女身體恢復正常,無論任何條件,弟子
願遵守,一切請大帝爺作主。
大帝曰: 依本座之意,人魂雙方暫終止因果討報,但前世債乃
未消。今吾為汝雙方裁決,消案如何?
陳贈○答: 由大帝爺作主。
女魂答: 全憑大帝慈悲裁決。
大帝曰: 李魂前世因果暫緩討報先使陳金○行功了愿回向
李魂,如陳金○未遵此諭,再討報不遲。從今起
雙方暫消前釋,李魂可監視陳金○是否有行善?
以消前愆。
鸞生鄭生代請:稟大帝,有關此案藉本堂審理,請大帝慈悲,
無論如何使陳金○恢復正常,如陳金○精神異
常,叫她如何行功了愿,目前陳女尚無能
力自主,是否命陳金○之父陳贈○先行善事,
待陳金○恢復正常後,才有能力行功了愿,是
否可行。
大帝曰: 可。今宵已晚,此案就此斷判。命各部執事不得驚動
陽世,不得違令,退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