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道原,本來在四川省蓬溪縣擔任縣官,
後來辭官歸鄉。有一天,他住宿在朋友秦
先生的家中,夜間夢見一個婦女對他哭訴
說:「我是秦先生的妻子,生前曾經謀殺
我先生的姨太太,因而死後墮落為母羊,
現於羊欄中,明天秦先生將要殺我招待你吃
飯,我死固不足惜,可是我腹中的小羊,若
因我被殺而同死,那麼我的罪過更加重了。」
劉道原一覺醒來,到了天亮,把夜間的夢告訴
秦先生,可是不巧得很,那只羊剛已宰殺。秦
先生大為悲慟,撫羊痛哭失聲,全家及客人再
也不忍吃那羊肉,就把死羊連同胎中小羊,一
同葬在曠野。(取材自廣仁錄)
湘清按:這一小小故事,意義深長。證明犯了殺
人的罪,即使能僥倖逃過陽世的法律制裁,但死
後決難免除墮惡道的報應。還有佛說一切動物,
都是我們過去的眷屬,也可得一證明,例如那只
被殺的羊,竟是他已故的妻子,可不畏哉!可不慎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