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有一武官,左腿上長有馬毛,
他記得前二世的事。因為前世曾經
做過法官,冤枉判處犯人死刑,所
以後世墮落為馬。在墮落為馬的時候
,有一天,被人騎在險峻的山路上,
受著皮鞭的抽打,非常痛苦,想跳下
山崖,與主人同歸於盡,可是又想起
前世因冤殺了人,今世才墮落為馬,倘
再做錯事,恐永無出苦的一天,念頭一轉
,才安心忍受。由於做馬時的一念悔過,
今生又投人做官,可是前生投馬的痛苦,
還記得清清楚楚。他深知木鞍壓得馬背很
痛,特地做了幾百付軟鞍,送給馬棧使用。
(取材自信徵錄)
湘清按:善因法師著學佛行儀一書中說:
「或謂學佛者,為官若遇有應處死刑之罪
犯,又奚如哉?答曰:遇應處死刑者,若
稍有可援之處,改處無期徒刑可也。萬無
可援之處,雖處死刑,亦不傷慈,蓋除一惡
,可全百善,並可以警一切。昔佛於過去世
中,遇一惡人,捆綁百善將殺,佛見不忍,
乃自願捨身還報,即將惡人殺之,救全百善
,斯實一大慈也,何可以婦人女子之慈擬佛
法哉!」可見法官如于萬不得已情形下,依
法判決犯罪者死刑,顯然並不違反佛戒。但
是必須特別謹慎小心,調查明確,切不可冤
枉,否則墮落惡道,勢所難免,可不慎哉!
至於造了冤人於死的惡業,因而死後墮落畜
生道的事實,在一九五六年一月廿八日的台中
民聲日報,曾登載這樣的新聞:「屏東縣恒春
鎮發現一隻母牛,最近產一小牛,背上浮現林
新教三字。該牛飼主為尤萬金,有一個弟弟名
叫尤萬達,家境貧困,在本省未光復前,系受
雇于該鎮醫師林新教家為長工,不幸林宅失竊
稻穀二千多斤,事實上失竊的稻穀為他人所偷
,但案發後,林新教竟冤枉系尤萬達所偷,由
當時刑警人員將尤萬達嚴刑拷打,可憐尤萬達
受刑不起,屈打成招,抱恨難伸,自殺以表清
白。不久林新教亦去世,光陰似箭,事隔十年
,豈料至本年間,飼主尤萬金的一隻母牛,所
產小牛背上,竟發現林新教三字。事為林新教
之子林榮觀獲悉,即時央鄰居向飼主商量,願
以一萬五千元買回小牛收養,但為飼主所拒絕
,消息傳出後,轟動遐邇,使人聞之驚歎不已!
」這一則生前冤死一條命,死後大名浮牛背的新
聞,發生於臺灣省屏東縣,很多人都看到,可與
本件故事互相印證,足為佛教輪迴之說的鐵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