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道是明朝池州人(池州即今安徽貴
池縣),在衙門中充皂役,擔任管理
囚犯的工作,常向囚犯勒索財物,滿
意則喜,否則就向囚犯拳打腳踢。有
時郡官命令他拷打囚犯,他就用力的
施刑,常常打到皮破血流,以致囚犯死
在他杖下的不可計數。後來邵道得了怪
病,手足抽筋,全身的皮膚紅腫潰爛,
痛不堪言,終日在床上呼號哀叫。因此
當時的人都說:「善惡終有報,只要看
邵道。」邵道臨終以前,全身的皮肉都
爛盡,方才氣絕。(取材自德育古鑒)
湘清按:在往昔專制時代,一個有犯罪嫌
疑的人,或一個罪刑確定的囚犯,官府施
以拷打,是尋常的事。可是現在二十世紀
,是法治民主的時代,尊重人權,絕對不
許有拷打人犯的事。今日警政當局一再三
申五令,嚴禁刑警人員用刑逼供;司法當
局也一再嚴禁監獄管理人員毆打囚犯。深
望各地刑警及監獄管理人員,應善體政府
愛民意旨,切勿毆打人犯。否則要觸犯妨
害自由的罪名,即使能幸逃法網,也難免
因果的惡報。像邵道的爛皮爛肉,可為殷
鑒,能不戒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