諺云二十:【萬經百典,孝義為先。】

2017073013:33

九十五年四月廿一日丙戌年三月廿四日

 

諺云二十:【萬經百典,孝義為先。】

解繹:時下人讀書萬卷,接觸的道理非常多,但知理而實踐者卻是少之又少,多半是知而不能行,這不是精進的現象!如此則世人必須反省,若只知吸收知識,而不知孝義綱常確實行持,恐怕在虛表之下,將有不足缺陷!

述例:高市一陳姓女子生長於富裕家庭,她是家中的大女兒,底下僅有一位弟弟。陳女自國中時期就受到父母的疼愛,讀的全是明星學校,課業原是良好,然在高中時期逐漸轉變。陳女自小性情本來就較嬌慢,若有所求,則他人必須依她,否則就一臉不高興。這樣的個性,使陳女長大了尚不知為人處世的道理,不管是對父母,或親朋好友,皆是如此,所以周遭的人都只能盡予包容。

陳女父母一直讓她讀上好學校,所花費的教育費可觀不說,還費心照料。陳女在父母的盡力促使下上了研究所,此中當然有父母額外的用心,所以陳女上了研究所的花費更大。因陳氏富家女做慣了,生活費也多,且在外與朋友一起活動,多半由她一人付費,所以零用開銷更比一般人大了好幾倍。陳女書讀這麼多,應是知書達理之人,但卻剛好相反!陳女對父母常在不依所求時就嬌嗔生氣,或鬧彆扭晚上不回家,故意使父母操心,以達其所求。

陳女一次參加朋友舉辦的派對,認識一位羅姓男子,二人交談甚歡,相互間頗有好感,就這樣二人交往成為男女朋友。說起羅姓男子,其實是陳女同班同學的兄長。羅姓男子從其妹言中知道陳女的家境,故於派對中藉機接近陳女,其實是為了想在陳女身上得到好處。而陳女與羅氏交往後,在羅氏的甜言蜜語下竟然聽其言,騙父母說要住校,其實是搬出與羅氏同居。此後年餘,陳女向父母索求花用的錢財越來越多,已近三百萬元。陳氏父母漸起疑惑時,陳女更因與羅氏同居,已有身孕,陳女心裏懼怕,不敢向家人說。羅氏已在陳女身上騙得將近二百萬,正想與陳女分手,遇上陳女懷孕,硬是要陳女拿掉肚中小孩。在羅氏巧言哄騙下,陳女答應,陳女一拿掉小孩,羅氏則藉故與其發生爭執,一走了之。陳女受到這樣打擊,精神崩潰異常,成為情感下的受害者。

雖說陳女受到如此苦磨,實須自負責任。因其父母已是盡了為人父母所有的責任,該做的事也都做了,而且又是對她那麼的疼愛。並且陳女亦已受到高等教育,理當都已明了人生基本道理,但卻連父母的善言勸導都不聽,以至於今一受到打擊即無法承受而落於精神狀況異常當中!對此一例,寄希世人知孝義的行持,才是基本人格尊貴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