諺云二一:【爭他一斗米,失卻半年糧。】

2017073013:33

九十五年五月十六日丙戌年四月十九日

濟公活佛

諺云二一:【爭他一斗米,失卻半年糧。】

解繹:世間人貪求爭奪,往往想盡辦法,雖然小有所得,但卻因小失大,因為人人見之而走避,以後將得不到他人的幫助;且又使本性迷昧,於強烈的欲求中不得出離,實是得不償失。

諺意:意指人心量狹窄,目光如豆,不仁且無智。因為只知與人爭一時眼前可見之物,而意識中不知因此失去能與眾人互益的未來長期利益。

述例:彰化市區一老翁王氏育有一男一女,王氏家族本是地方上大地主,在市區內擁有土地數甲。王氏原是承接了父母遺留的大片產業,但能慎守,故生活得無憂無慮,日子可說過得甚為愜意!但王氏之兒女卻著於金錢利益,常想盡辦法向父親索取錢財;雖王氏妻早逝,心思都放在這一對子女身上,兒女在生活上的關心也常使他開心,但卻都想從父親身上多取得錢財!

王氏七十九歲時病故,子女為了父親遺留下來的產業爭奪激烈到了極點!不只互控對方侵佔,還唆使黑道恐嚇,由破壞車輛到放火燒屋,這些惡行都做得出來。兄妹為了爭奪遺產失合不說,更到了本性迷昧,喪失良知到欲置手足於死的地步。但遺產爭奪不僅沒有結果,十餘年來所付出的金錢代價也高達二三千萬。更嚴重的是二人不應該找黑道幫忙,因此都反遭黑道恐嚇勒索,結果是目的沒有達到,反而是失財又傷身。王氏子更受黑道拉至賭場詐賭,欠了賭債近五仟萬;而王女也受人設局合開直銷公司為名,將公款拿走,留下三仟多萬債務。王氏遺產多年爭奪不休,而子女終因各自債務燃眉必須馬上取得遺產解決,故在兩敗俱傷下由律師見證平分,雖各有不滿,但因需求急迫,不得不各自退讓,終於達成分產協議。

王氏子女各拿到父親遺產急將變賣,解決債務後所剩不多。二人欲以此與人合資共創事業,卻又難以如願!因為王氏兄妹爭產事人人皆知,還有誰敢與其合作,如此豈不是與狼虎同謀?故而不得不自身投入,卻又遭同業圍剿,終以嚴重虧損倒閉收場,至此所爭得的遺產不僅已蕩然無存,還各自有鉅額負債,從此生活困苦,潦倒不堪!

若王氏兄妹當初不爭產,而能以手足情誼為先,就不會有今日如此的苦難。故世人閱知此篇時,宜慎深思!若爭產有得,人品必失;而貪財利,必遺後患。故凡事以善德為本從事,必可使後福綿綿而無窮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