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公治獄大興駟馬之門 決獄平恕

2014011321:09


漢朝的于公,東海人,擔任縣府里的獄官。


當時郡內有一位孝婦,丈夫已經去世,她


謹守名 節而未改嫁,非常恭敬、謹慎地奉


養婆婆。婆婆擔心媳婦因為要奉養她,而


妨礙了改嫁的機會, 所以就上吊自殺,以


便讓媳婦沒有后顧之憂。這 時婆婆的女兒


誣告這個孝婦逼死母親,孝婦無力辯解;


于公盡心地為她力爭,但終究難以洗刷冤


屈。孝婦遭到處死之后,東海地區大旱三


年。后 來太守蒞臨當地,于公向他表白孝


婦的冤情,因而得以洗刷清白,並且祭祀


了孝婦的墳墓,這時 天上立即降下雨水,


干旱終于解除。于公一向秉 持公平正直來


決斷訴訟,百姓對他都能信服。有一次,


于公家里的大門壞了,地方的父老們打算


要為他修繕,于公說:“可以把大門再擴


大,以 便能夠容納得下四匹馬的高蓋車子


進出。我治理獄政積下許多陰德,並沒有


冤枉過無辜的人,我 的子孫必定會興盛、


顯貴。”后來他的兒子于定 國,果然擔任


宰相,受封為平西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