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公治獄大興駟馬之門 決獄平恕
漢朝的于公,東海人,擔任縣府里的獄官。
當時郡內有一位孝婦,丈夫已經去世,她
謹守名 節而未改嫁,非常恭敬、謹慎地奉
養婆婆。婆婆擔心媳婦因為要奉養她,而
妨礙了改嫁的機會, 所以就上吊自殺,以
便讓媳婦沒有后顧之憂。這 時婆婆的女兒
誣告這個孝婦逼死母親,孝婦無力辯解;
于公盡心地為她力爭,但終究難以洗刷冤
屈。孝婦遭到處死之后,東海地區大旱三
年。后 來太守蒞臨當地,于公向他表白孝
婦的冤情,因而得以洗刷清白,並且祭祀
了孝婦的墳墓,這時 天上立即降下雨水,
干旱終于解除。于公一向秉 持公平正直來
決斷訴訟,百姓對他都能信服。有一次,
于公家里的大門壞了,地方的父老們打算
要為他修繕,于公說:“可以把大門再擴
大,以 便能夠容納得下四匹馬的高蓋車子
進出。我治理獄政積下許多陰德,並沒有
冤枉過無辜的人,我 的子孫必定會興盛、
顯貴。”后來他的兒子于定 國,果然擔任
宰相,受封為平西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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