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公治獄大興駟馬之門 決獄平恕

2014011819:22


漢朝的于公,東海人,擔任縣府里的獄官。 當時



郡內有一位孝婦,丈夫已經去世,她謹守名 節而



未改嫁,非常恭敬、謹慎地奉養婆婆。婆婆擔心媳



婦因為要奉養她,而妨礙了改嫁的機會, 所以就上



吊自殺,以便讓媳婦沒有后顧之憂。這 時婆婆的女



兒誣告這個孝婦逼死母親,孝婦無力辯解;于公盡



心地為她力爭,但終究難以洗刷冤 屈。孝婦遭到處



死之后,東海地區大旱三年。后 來太守蒞臨當地,



于公向他表白孝婦的冤情,因而得以洗刷清白,並



且祭祀了孝婦的墳墓,這時 天上立即降下雨水,干



旱終于解除。于公一向秉 持公平正直來決斷訴訟,



百姓對他都能信服。有一次,于公家里的大門壞了



,地方的父老們打算 要為他修繕,于公說:“可以



把大門再擴大,以 便能夠容納得下四匹馬的高蓋車



子進出。我治理獄政積下許多陰德,並沒有冤枉過無



辜的人,我 的子孫必定會興盛、顯貴。”后來他的兒



子于定 國,果然擔任宰相,受封為平西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