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律規箴  因果六(現代因果實錄)不孝果報

2014040721:27


本堂司禮神福德正神 降     丁卯年四月十五日

聖示:澎湖城隍尊神聖駕親臨本堂闡述因果奇案,諸賢

   生準備接駕,吾暫退。


澎湖威靈顯赫城隍尊神 降

  詩曰:天慈廣渡天下英。律嚴無私律何偏。

     規道矩遵規法正。箴言勸世箴金篇。

     澎聲湃音澎喚靈。湖面無痕湖清靜。

     城鎮海上城固守。隍臨聖堂隍會賢。

聖示:先參 玉詔再會振善賢士,今宵本座奉 上蒼旨

   意及貴堂正主席池府千歲之牒聘,再受貴堂正馳

   聘神之雅意,特抽暇至貴堂,共參「丁卯」聖典

   ,陰陽二界寶箴「天律規箴」聖書。


論王蹤太夫婦之因果

  詩曰:寡母養育未報恩。不孝慈親因果臨。

     烏鴉尚知思反哺。為子不孝大罪人。

聖示:日前有出生於澎湖馬公陽民,「王蹤太」及其妻

   「黃鈺甘」夫婦。現居高雄市中華路二一三三巷

   ,為王某雙眼全瞎失明,其妻亦同患糖尿病,因

   久病診治罔效,而託貴堂宣講生鄭新助代書文疏

   呈稟,請示是否為「因果症」,而牒轉本澎湖城

   隍案前,今宵特揮筆明示王蹤太夫婦因果之由來

   。

  查現年五六歲之王蹤太出生於澎湖馬公,現居高雄

市,為何於今雙眼漸瞎瀕臨失明,雖經開刀治療均未見

起色,此為因果現世報,因不孝於母而受天譴,遭受兩

眼失明之因果病,其妻身為人媳,亦因不侍奉養年老之

婆婆,亦患消渴症糖尿病日趨嚴重,與其夫同遭不孝之

惡報,此乃自作,怨不得誰耶!

  若論此因果,應從王蹤太幼年言起。王母李氏自嫁

入王家為媳,待王蹤太生後,夫因病而早亡,遺下寡婦

幼子相依為命,時為日據時期,民間生活極為困苦,王

母為養活孤子,每日為人幫傭晒魚蝦撿蚵補網等等打雜

工作,賺取微薄之工資以維持母子兩人之生活,雖經娘

家一再逼其再嫁,但不為李氏所動,更有其鄰居東家漁

船船主,因早喪妻而託人代向李氏提親,然亦為李氏所

拒。在當時困窮之境,實為難得之節婦也。因王某生後

,體弱多病,易受風寒而生病,每生病之時,王母李氏

均日以繼夜,護在子身呵護備至,為子焦愁而增添不少

之憂子白髮,為照顧王某之長大,李氏日夜不停,如牛

似馬勤奮不停之工作,可謂長在子身,瘦在母體,就如

此「含燒哺冷」,「移濕換乾」(註:此兩句出自台語

,「含燒哺冷」其意早前,為母在餵小兒食物時,恐太

燙或太硬,先在口中嚼碎再吐出餵小兒。「移濕換乾」

昔時為母者,每於小兒尿床時,濕透床板,恐小兒受寒

,將小兒換乾處,自睡濕處,可見母愛之偉大。)使王

某日漸長大成人。李氏為照顧王兒,辛勞倍增,均全無

怨語,雖然家貧,但為栽培其子,卻未曾有失。雖時值

第二次世界大戰,日政當局,為支援其侵略,強徵暴歛

,致民生更為困苦,李氏在極端困苦中,亦讓其子就讀

授學。

  光復後李氏母子,為求以後生活及其子前途,隨同

鄰居同往高雄,俗稱「打狗」謀生。因光復後,百廢待

舉,凡受戰爭所影響之各行各業均迅速復甦中,王某趁

此良機在碼頭謀一商職。未久,日漸洗鍊,而租屋自營

小商,遂愈富經驗。時王某已年登二十六,經媒人撮合

而娶一同鄉澎湖籍黃鈺甘為妻,婚後夫妻感情甚篤,李

氏見子已長大成親,心願已了,二十餘年來之守寡守節

,含辛茹苦,總算已熬過出頭天,今其子成家立業皆成

,本想大可倚子為靠安享清福,孰知王某婚後性情漸變

,李氏從小視子如命,母子本相依為命,無論巨細均呵

護照料,雖其子已成婚,但於李氏眼中,亦視蹤太如幼

兒,隨時叮嚀,此乃慈母惜子之常情,但王某卻嫌其母

過煩,且厭其穿著過於鄉土氣,有辱體面,並一再阻止

其母往其辦公處所見面,若逢友客至家商談,亦囑其母

勿出面,以免失其派頭,李氏為此傷透心。

  王某婚後拾年,李氏不幸患風濕略帶痲痺病症,此

乃早年營養不良,操勞過度,積久而成頑疾,因此李氏

之起居,更須子媳照顧之,因李氏本性節儉不願多花醫

藥費,加上王某亦吝為其母治病,致李氏數疾併發,終

無法行動站立,日夜臥褥床中,又屎尿無法自理且頻繁

,使王某夫婦視其母病甚覺厭煩,乃租一違章小屋於他

處另安頓李氏,以避侍候之煩,且不願與親生母共住一

處,除每日簡送三餐外,均置病臥床中之母親而不顧,

任其母哀號輾轉日夜呻吟,亦視若罔聞。李氏終因數疾

復發失救,半年後,在咒罵其子媳不孝之怨聲中含恨別

世。

  時為十九年前,即民國五十七年,李氏亡後,其魂

不散,魂心未甘願,直往其原籍地澎湖,即本座案前控

告其子媳之不孝。本座經詳察事實,於專案報呈東嶽大

帝及冥府閻君後,依律應報王某不孝之罪孽,再由余轄

下罰惡司執行,致王某遂於十七年前,即民國五十九年

開始患眼疾,數年來,雖經名醫開刀診治,但犯此大不

孝之因果報應罪症,非凡醫之所能醫治也。遂於十三年

前,即民國六十五年,王某在耗盡財產後,兩眼漸近失

明,其妻亦因未盡人媳之孝道,無阻其夫之不孝,有愧

婦道, 上蒼示懲其罪愆,患消渴糖尿症,服藥如水,

名醫束手,均為此理也。

  今宵本座受貴堂池主席牒聘,特為呈疏者王蹤太之

因果案而釋明之。此案因果病之討報,咎由不孝而自取

,余亦難排解之,幸正值振善堂著造天律規箴聖書之際

, 上蒼有旨,凡參著該聖書者皆有功德,故本座特賜

明路,命王蹤太夫婦即日起,速在亡母李氏神位前每日

懺悔痛悟前非,且虔誦孝經不斷,叩求亡母赦罪,否則

此愆難解,今宵揮筆至此,闡述已畢,特命鄭賢生代轉

告詳釋,否則王某咎由自取之不孝,將無法可救,此示



 



  •   asd9595 於 2015-07-26 12:11 1F
  • 隨喜讚嘆 孝道 不可思議功德利益,願大家都能 孝養父母 俸侍師長 慈心不殺 修十善業。
    南無阿彌陀佛..
  • 版主於 2015-08-15 17:48 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