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歲正妹主播 陳柔安,拼命工作 3年存下百萬!精算規劃 不急著買房,她竟把這筆錢拿去...

2014050317:02

 

25 歲的甜心主播,3年存百萬 ...

有著一雙會放電的水汪汪大眼,

談吐活潑開朗的東森新聞主播陳柔安,

雖然芳齡才25,

工作資歷短短3年,

卻比大多數同年齡小資族的身價還要高,

因為她今年存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

 

不過這筆積蓄可說得來不易,

是她發揮射手座拚命三郎的個性換來的成果...

 

到底這個 25 歲的正妹主播,

是用什麼方法呢

拚命三郎,只要有工作就接 !

陳柔安有些不好意思地笑著說:

「朋友知道我要接受 財經雜誌的專訪

都覺得很好笑,

因為我外表看起來就是很喜歡玩樂花錢的人,

但私底下我是真的很努力

在工作賺錢跟存錢。

這3年來,只要公司排我播報的班,我一定接,

主管要我接的活動也來者不拒。

我最高記錄曾經連續工作23天,

26個小時沒睡覺,這樣真的很累,但是我甘之如飴。」

努力接活動,每月多賺2萬元

「按照規定,我們不能兼差,

所以除了本薪外,接下這些公司指派的額外活動,

可以讓我平均每個月多出1~2萬元的收入,

這樣存錢的速度就會快一點。

而這可能也跟我的個性有關,

我是個靜不下來的人,

喜歡把自己逼得很緊,讓生活過得很充實。」她接著說。


其實,在出社會之前,

陳柔安就已開始打工賺錢。

大學時期,父母親雖然會給零用錢,

但她並不想當「靠爸族」,

於是到補習班擔任帶班導師,

並兼任作文家教大約1年的時間,

也累積了一些存款,足夠支付自己的生活開銷。

 

 

當上記者,全靠一股衝勁...

畢業前,對於新聞工作感到新奇的她,

主動報名了「東森新聞新血召集令」的甄選,

在千人海選中脫穎而出,

成為儲備主播,畢業後就從事新聞工作到現在。

 

陳柔安回憶起當初參加面試的小插曲,

因為知道自己非本科系出身,

學經歷背景也沒這麼出色,為了突顯自己,

於是在回答「為什麼想當記者?」時,

靈機一動的說出「因為可以滿足自己的虛榮心」,

沒想到這樣天外飛來一筆的答案,

讓台下的面試主管們,

全都抬起了頭看著她,

甚至還露出會心的微笑,她也因此順利進入複試。

 

 

學會理財不亂花錢,安排進修投資自己

雖然已達百萬元存款的里程碑,

但陳柔安才剛要踏入投資的領域。

她今年除了幫自己規畫了

一張繳費 20年期 滿領回的儲蓄險外,

也定期定額5000元

買一檔每月配息的債券型基金,

最近還開了證券戶,打算在股市中小試身手。

她神情誠懇地說:

「想要理財的念頭很簡單,

有句話說『你不理財,財不理你』,

當存款越來越多的時候,

應該要積極一點處理,不然錢很容易花掉。」

 

精算規劃,不急著買房,先投資自己

本來家在桃園的陳柔安也曾有過買房子的念頭,

但後來仔細算了一下,

發現台北市的房價真的太高,

以買20坪的舊公寓來說,

如果一坪 50萬元,總價就要1000萬元,

但就算能貸款 7成,自備款也還要300萬元,

然後房貸 700萬元繳20年換算下來,

每個月要還銀行近 3萬元。

倒不如先把這些錢

拿來投資自己,

去學習其他的專長

或是出國旅遊增廣見聞比較實在。

如果真的要在台北市買房子,

可能還要再存 5 年的錢吧。

她認真思忖著說。


喜歡旅遊的她,

前陣子才利用積假去英國玩了10天,

紓解太陽花學運期間密集工作的疲累。

接下來她還要安排進修英文,練瑜伽跟上鋼琴課。

現在陳柔安比較大的開銷是在房租上,

因為從板橋搬到台北車站附近,

房租1個月從 8000元增加到 1萬5000元,

但住的是有大樓管理員的公寓,

比較方便、安全,也因為離公司很近,

走路或騎腳踏車只要7~10分鐘,

不但省下了交通費和通勤時間,又能兼顧運動。


「分層消費」管理支出

賺錢之餘不忘放鬆

在日常購物上,

陳柔安是用「分層次消費法」,

像是工作時要穿的套裝,

就屬於高層次的消費,

會比較注重樣式跟品質,所以會到百貨公司買,

但也是會趁周年慶或活動促銷時才去選購。

 

至於閒暇時穿的衣服,屬於比較低階的消費,

就會去五分埔、師大夜市購買。

接下來陳柔安的理財目標

是往人生的第2桶金邁進,

當然她也知道工作不能過勞,

所以平常還是會去吃吃喝喝放鬆心情,

並計畫下一個國外旅遊的地點。




貪婪之心不上種業因
冥府二殿文判王 降
詩曰:貪心不息業因生。種下罪愆禍患成。
   闡述分明期惕勵。世人共勉得警心。
聖示:今夜吾述明「貪婪之心不止種業因」之案例,以資惕勵世人。
 批:貪婪之心不上種業因
  廿三年前,有趙某,本為富家子,生性好逸蕩,且酷愛金石玉器,多方搜羅,以作典藏。
  其間,有人擁得一座玉馬,乃家傳玉器;趙某聞知,頗欲購置,孰知玉馬所有人姓張,雖家窮,但有讀書人之風骨,不欲出售。趙某雖然富裕,但生性亦屬貪愎,心中大為不快。
  雖然玉器銀樓,仍有他物可購,但趙某卻賞其手工精緻,他物不可替代;一念及此,竟唆使市井之徒,潛入張家偷竊,偷者姓石,夜入張家,偷得玉馬,尚無驚動張某,孰知一不小心,撞倒圓椅,乃致驚醒張家小兒,哭啼不止。
  石某倉惶回到趙家,交付玉馬,取得酬勞,逃逸他鄉。張某告官,但趙某卻仗財勢,賄官以平此案。趙某一生,雖然富裕,但卻乏善可陳,福報享盡,六十有三,魂歸地府。
 冥王判例如下:
一、趙某貪心一起,不能交易獲得,唆人偷竊,牽纏三人業因,判為三世轉為乞丐,受人所辱,以了業因。
二、貪佔寶物,賄官平案,判轉三世淪入煙花,受公門之轄制。
三、本案關係人石某,及受賄之官者,另案辦理,提調趙某對質定案。
  以上判例,俱因一念貪心,落得六世淪為苦途中人,世人切宜惕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