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堂 75‧12‧5‧南海堂觀音大士降:
詩: | 淫為首惡種禍根 | 石家案前求聖神 |
妻離子亡為何故? | 淫人妻女冤報伸 |
示: 春夏秋冬四季不停之轉換,年復年,月復
月,歷久如是,此為天地間自然循環之理,如
今
臘月又至,轉間寒冬將去,春又來,吾望
天下修士,均能明此天地循環之理,速把握有
限人生,明悟人生之意義早日修道,以期斬斷
歷世無限曠劫,所累集之恩恩怨怨,因因果果
之孽債,否則此世不修身,更待何世修此身,
若再不悟此因果循環報應之理,將辜負 上天
諸界仙佛苦口之慈喚:望悟之。
另壇前焚香,求吾神開辦因果者,先命無法站
立之石樺○信士到壇前侯辦,另石母老信女
亦同賜坐。
查石信士,現患病全身浮腫,雖由腎病而起因,
但兩足之難支失力,乃為坐骨神經俗稱「骨刺」
之後遺症。
八年來,信士已歷經數次生死邊緣,如今妻離去,
子不認,拖著滿身因果冤孽病,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身無分文,飢病纏綿奄奄待斃,幸賴爾母親情之偉
大,不念子之不肖,而照顧爾之起居。
風燭之年,尚為壯年之子而憂,爾心何忍?今念爾母
老信女之虔誠,特開示信士之因果:
爾之病,可說是罪有應得,乃可謂之因果報應,十二
年前,爾以司機為業,且已娶妻生子女各一,豈知爾
不好好把握此安樂之家庭生活,飽暖起淫心,利用駕車
之便,誘拐有夫之婦王女成姦。
聖賢曾曰:「萬惡淫為首」,爾為了一時邪念所起淫心,
破壞王女原有幸福家庭,更種下爾如今所承受,生不
如死之冤孽因果病。
原王女所嫁者,乃一老實之退役軍人,早年渡海來台,
功在社稷,雖有夫婦年齡相差甚大,但恩愛非常,且
已生下四位子女,原全家過著平安,其樂融融之美滿
生活。
自爾勾搭,且誘其離家外出,與爾雙宿雙飛後,即另
築孽巢,久不歸其夫家爾妻百般勸解爾回頭是岸,爾
置若罔聞,身心已入邪淫魔境無藥可救,王婦受爾之
蠱惑,已無法自拔,雖經王夫與其子女家人,一再苦
心相勸回家團圓,無奈王婦已愈陷愈深,終難挽回王
婦之心,未久王夫宿疾肝症復發,終急救無效,臨終
前誓言報復,而含恨魂歸黃土,死前王婦並未親含收
歛,王婦因夫病歿,更是無人管束,從此更大膽與爾
相聚。
王婦所留下子女,幸有鄰居及其長女扶養,但另其四
子因年幼,發燒失救而成終身呆痴之症,此罪均由爾
而起,此後爾之因果罪孽已漸臨報應。
爾長子不幸於假日外出遊玩之時,車禍而當場死亡,
此豈非冥冥之因果循環,爾子死後,爾妻見爾心已
死,定難白首,終勞燕分飛而離婚,爾親生女不願
隨父而隨母生活。
爾與王婦,均各無家累,故名正言順而同居,因爾
工作本屬日夜顛倒之司機,從此開始患腎疾,且愈
來愈嚴重,滿身水腫,百藥無效,八年前,王婦見
爾已無法工作,身發異臭,遂離爾不告而去。
此後,爾已步入嚴重因果報應定律中,隨腎臟因果
病而起,乃是「骨刺」,目前兩足發黑,無法站立,
靠拐杖支行,爾現孑然一身,原妻女不認手足拒醫,
虧爾母代安排於身邊同住。
慘哉! 既知如此,何必當初,此病神仙難醫,妙藥難救,
自作孽不可活,汝病自惹,神仙更難救爾滿身罪孽病,
今特示明如上,不必再懇求,此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