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罰淫律

2021041017:56


從來惡孽,惟淫為大,陽罪甚重,冥罰尤嚴,

為罰極多,爰撮要端,見此篇者,各宜戒勉。 




亂倫之人:

永閉地獄,有害人命者,死遭雷擊,戲屍之人,

與此同罪。已受陽罰,皆免雷劫,有忠孝事,准抵四分。


大善千五,即千五百善亦抵四分。



強姦寡婦:



當身絕嗣,受苦地獄,曆五百劫,轉為蟲蟻,

又五百劫,轉為禽獸,又五百劫,再轉為人,

為娼妓身,已受陽罰,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

,罪加五等。有忠孝事,准抵一半,大善五百,

亦抵一半。




  謹按:地獄歷劫者,每一劫,即曆一地獄

受刑罰之苦一次也。陰司受罪,非比陽世,雖

刑罰一次,其身已死,又必使之複還人形,刑

戮如前狀,歷劫既滿,此罪始完,如再有他罪

,再按罪使受地獄刑罰,嘗見《洞冥記》中,

詳載犯淫孽者,生前如悔改向善,死後自抵除

減罪,如至死不改者,死後由一殿解至各殿,

須曆受誅心獄、銅人獄、割腎獄、鼠齧、油釜

車崩大小各地獄之罪,若亂倫更入亂倫等獄。

或永閉地獄,受諸刑罪。蓋刑罰於淫孽,亂倫

罪為特重。以上地獄,各受若干劫,滿後始得

轉劫,轉劫者系投生一次,為一劫也。又見

《金科輯要》、《輪科輯要》二書中,詳列

賞善、罰惡各條,而此冥律諸條,亦有減免

加等,准抵差別,以見善惡分明不爽毫髮,

若參觀《金輪》二科,暨《洞冥記》,則因

果報應,益信而有征也。




誘姦寡婦:

二世絕嗣,以上之劫,各曆四百即受苦於地獄

,為蟲蟻,為禽獸,各曆四百劫。再轉為人,

為殘疾身。已受陽罰,免八十劫。有害人命者

,罪加四等。有忠孝事,准抵七分。中善五百

,亦抵七分。




調奸寡婦:

三世絕嗣,以上之劫,各曆三百即受苦於地獄

,為蟲蟻,為禽獸,各曆三百劫。再轉為人,

為貧賤身。已受陽罰,免六十劫。有害人命者

,罪加三等。有忠孝事,准抵九分。小善五百

,亦抵九分。




強姦處女:

子女淫佚,以上之劫,各曆四百即受苦於地獄

,為蟲蟻,為禽獸,各曆四百劫。再轉為人,

為奴僕身。已受陽罰,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

,罪加四等。有忠孝事,准抵一半。大善四百

,亦抵一半。




誘姦處女:

二世絕嗣,以上之劫,各二百五即受苦於地獄

,為蟲蟻,為禽獸,各曆二百五十劫。再轉為

人,為疾病身。已受陽罰,免七十劫。有害人

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孝事,准抵七分。中善

四百,亦抵七分。




調姦處女:

妻女償還,以上之劫,各曆一百即受苦於地獄

,為蟲蟻,為禽獸,各曆一百劫。再轉為人,

為中貧身。已受陽罰,免四十劫。有害人命者

,罪加二等。有忠孝事,准抵九分。小善四百

,亦抵九分。




強姦室婦:

妻女償還,以上之劫,各三百五即受苦於地獄

,為蟲蟻,為禽獸,各曆三百五十劫。再轉為

人,為隸卒身。已受陽罰,免一百劫。有害人

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孝事,准抵一半。大善

三百,亦抵一半。




誘姦室婦:

減壽二紀(一紀十二年也),以上之劫,各靂

一百年即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曆

一百劫。再轉為人,為孤獨身。已受陽罰,免

三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二等,有忠孝事,

准抵七分。中善三百,亦抵七分。




調姦室婦:

減壽一紀(12年),以上之劫,各曆七十即受苦於地獄

,為蟲蟻,為禽獸,各曆七十劫。再轉為人,

為中貧身。已受陽罰,免二十劫。有害人命者

,罪加一等。有忠孝事,准抵九分。小善三百

,亦抵九分。




以上三條(寡婦、處女、室婦):

俱屬異姓,若屬親戚,加倍治罪。有服之親,

罪次亂倫;若在喪中,罪加三等。無論僕婦,

無論奴婢,姦淫之罪,俱照上論。奸事未成,

減壽半紀,有害人命者,照成奸論。




淫一娼妓:

減壽半年,染惡疾者,減壽一年,若能改悔,

兔去減壽,遺一子女,為獸一世,若能改悔,

免為走獸。




:漁獵男色(此即同性戀者)

與婦女同。十六以上照處女論,十六以下,

照室婦論;挾幼童者,照淫娼論。




造淫書者:

減壽二紀(24年),若有因閱書造成淫害,罪坐已身

,書不消滅,永不超生,拍攝淫戲春宮,與

此同罪。




揚一淫事:

減壽半紀(6年),若有害人命,減壽一紀(12年);談閨閣

者,與此同罪。若能改悔,罪俱減等。




陸判官淫律補篇(判官名之道,宋時人也)




凡姦淫之事:


有用藥打胎,致喪一命者,加倍治罪。



凡姦淫處女:

在十二歲以上者,雖屬誘姦調奸,俱以強

姦論,若有害人命者,加倍治罪。




凡已有子而又置妾者:

一人,減壽二年。有功名者,削功名八分,不減壽。


凡寡婦無
意改嫁:

而用計誘之者,減壽三年。有意改嫁,免去減壽。



凡娶一寡婦:

留夫家一子女者,減壽二年,子女致死者,

減壽一紀。一紀12年




凡朋友相見:

談淫佚之事者,三次,減壽一月。致人有淫事者

,減壽三年;有功名者,罰停遲功名。




凡路遇美色:

目逆而送之,三次,減壽半月。若假託殷勤,

實存惡意者,一次,減壽一算(一算三月也)。




凡喜聽淫戲者:

一次減壽三月。有功名者,罰停遲功名。點淫戲

者,一次,減壽一算,若有所害,轉獸一世。




凡喜看淫書者:

三次,減壽半月,致生疾病者,減壽三年。



凡誘人行淫事者:

照人所犯之罪減二等,父兄縱子弟行淫者、縱

僕類者亦同。




陸判官說:

按此冥罰,各淫罪固難稍寬,而亂倫之罪尤重

,無論以卑淩尊,以長欺幼,死後俱入無間地

獄。今日世風大壞,犯此者每出於仕宦之家,

讀書之子,相染日久,習以為常,迷不知恥,

將不知所終。 諸神仙不得已,奏明玉帝將冥

罰明傳陽世,不必隱諱,其有見此冥罰,而知

悔改者,減罪。行忠孝者,減罪。積功德者,

減罪。若見此篇仍不知改悔,反加譭謗者,定

遭惡報或雷擊,或有見此篇遵信而廣傳者,傳

一百人,增壽一紀。傳二百人,無子得子。傳

三百人,增壽二紀。傳四百人,子孫盛昌。傳

五百人,功名連綿。傳一千人,名登赤籙。傳

流天下,死後成仙。傳十富豪,抵傳二百人。

傳一仕宦,抵傳百人。此皆經孚佑帝君奏明玉帝

,照準施行。




謹按:《金科輯要》,系清咸豐六年,文昌帝君

降於湖南醴陵縣之擂鼓橋誠盡林,此科原乃上帝

所定,秘之玉篋,文帝懇求玉旨,頒行人世,發

明天律,又曰陽律,罰民之惡,降災劫以誅其心

。清光緒三年,文武二帝,懇蒙玉帝准後,頒

《輪科》彰明陰律,核人之罪,有地獄以誅其

魂,又經諸仙述輯,凡《金科》所未盡有者,

是書續傳其旨,飛鸞繕稿,普示人間。




古時要廣傳多人,非耗費很久時間,甚至數百

年以上方能流傳天下,然拜網路科技所賜,如

今只要移動滑鼠點按貼文,一夕之間即可完成

古時不可能的任務, 上天慈悲,亦未因為科

技發達而否定或改變古時頒佈的《冥罰淫律》

明傳陽世施行條文,同時這也是給有心改過、

有緣、有幸能夠看到此篇條文的善信大德最好

、最大、也最快的改過、積陰德方案,如果您

有心廣傳天下,看要複製粘貼任何論壇、BBS站

、部落格、家族、文章、個人網頁,吸引他人

流覽亦達廣傳之效,不用客氣,且《功過格》有說:




[凡人有過錯,低心相勸,曲挽從正,犯錯者

遵從:記50功;




人有過錯,低心相勸,曲挽從正,縱使他人不聽

:記5功。
]



聰明人應該知道怎麼做吧~反正不管他人遵不遵

從,只要有人流覽了《冥罰淫律》就開始記功,

若有心勸人者、發大無畏心者,可直接發佈運用

,若因此被人嘲笑、揶揄,您仍被記功,若因此

挽救沉淪學子則記功更多,《功過格》有雲:




「造一部戒淫書:記300功;



當欲染境,守正不染:記50功;



發一言利及百姓:記50功;



發至德之言:記10功;



發言有章,隱惡揚善,勸人行正:記5功;



對人講究三教格言,善惡報應:記5功;



傳人一保益性命事:記5功;



編纂一保益性命經汝:記5功;



勸止傳播人惡:記5功;



見一美色不留盼:記5功;



興事利及十人:記1功。」怎麼算,都划算~




文昌帝君功過革律˙淫律補篇



淫律功過條記淫律功格



一晝夜不起淫念:一功。



不蓄淫書淫畫:一功。



不履邪地:一次一功(現今網路盛行,並非

刻意,亦很容易見到色情網站之連結,若能

自我自製,即刻遠離,一次即可得一功也!)。




見一美色不留盼:五功。



居家能節欲:十功。



時懷聖賢上帝,暗室謹飭:百功。



完一女婢節:百功。



當可染境不染:百功(譬如投懷送抱者,


或應酬交際自然形成時…)。




造一部戒淫書:三百功。

 

 



  •   asd9595 於 2021-04-14 08:41 1F
  • 萬惡淫為首 百善孝為先 南無阿彌陀佛,闔家平安吉祥。
  • 版主於 2021-04-14 19:59 回覆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