諺云十:【飼子無論飯,飼父母算頓。】

2017073013:43

九十四年十一月廿二日乙酉年十月廿一日

 

諺云十:【飼子無論飯,飼父母算頓。】

解繹:現今父母對子女的教養無不傾盡全力,付出再多亦從不怨尤,子女要什麼就有什麼,百般的呵護與寵愛,顯示父母的偉大!雖然父母給予子女的總是那麼多,但相對於兒女奉養父母,有些則大有不同,斤斤計較之下,就連吃一頓飯也算得清清楚楚!

諺意:直指人往往都是因為利慾薰心,導致知見偏差,善智漸沒。

述例:南投地區李某自幼生長在栽種香蕉的務農家庭,父母對他十分關心,一有所需則盡可能不予失望。李氏國中時期叛逆,常在外滋事吵架,父母為了兒子的事賠上了不少金錢。李氏從國中畢業就沒再升學,到台中找了一份理容院看場工作,工作期間交友不慎,染上毒癮被關,父母知情非常著急,到少年管護所探望。李氏編了一套故事,說是被朋友陷害。李氏父母並沒有太過於責備兒子,只希望年餘後兒子能夠回家跟著裁種香蕉從事正業,兒子表面上雖答應父母,但心卻無意。

李氏管護後回家,尚在五年的觀護中,要常到法院報到。這段期間,李氏真與父母一同工作,父母見兒子有所改變,心裏高興。到了李氏於桃園服役,認識一陳姓女子,退伍後即要結婚,父母非常高興,為她們舉辦了婚禮,還買了一棟房子給他們,雙親也因年紀大了無法再務農,故將財產過繼給兒子。李氏一有了金錢及田地,將田地賣了,轉為現金投資股票,雙親則住在兒子家中由其奉養。

起初李氏對父母還算盡孝,奈何後來因投資股票賠了好幾百萬,日子一下子變得難過,連生活都快出了問題!父母告訴兒子要找份正當的工作以維生計。說了多次,起初李氏不予理會,後來竟遭到兒子的斥罵,也受到媳婦的冷落,連吃飯也遭兒子譏諷:「還能動,也可到外面撿點東西賣,吃飯錢也有啊!」李氏父母傷心極了,實在無奈!但也是李氏父母的果報啊!因為在李氏幼時,他的父母對他的爺爺奶奶就非常的苛刻,常見父母如何不孝的對待爺爺奶奶,種種作為,不管直接或間接,都已對李氏造成不良的示範。後來兩老更直接受到兒子的言激:「您以前不也是這樣對待你的父母嗎?」這種言語刺激,讓李氏父母心中淌血,直後悔之前的不孝!但宜明白「如是因、如是果」,人的一切行為都將形成果報,只要時機一到,果報自然現前。

為人子女者奉養父母應該是至心孝敬,沒有一點怠慢與計較!為人要記得別人給予的恩惠,並且要知恩圖報;不可記人不是,否則善根不能增長,心中自成地獄。李氏受父母養育之恩,不知行孝反哺,反而藉口悖孝,人皆唾棄,其未來果報如何?可想而知!是否又會受到下一代的不良仿傚呢?故奉勸世間人莫不孝父母,否則已失做人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