諺云十四:【再三行善事,第一莫欺心。】

2017073013:39

九十五年一月六日乙酉年十二月七日

 

諺云十四:【再三行善事,第一莫欺心。】

解繹:樂善好施本是功德,因為這是累積自身功行,也是種植無邊福田的良好行為,但是卻有人藉用善行來謀取私利,這種行為實是出於人心的貪欲,所以反成為污染心性,將使明心見性的境界遙遙無期,所以行善事應無私,純善方能不欺心!

諺意:指人必須真心為善,偽善欺心實是真惡。

述例:嘉義一吳姓婦人,原是做首飾用品生意,因為生意關係常在中南部兩地奔走,所以交友廣,人際佳。吳婦對自己的事業發展本就有非常大的野心,但總礙在自己資金短缺,所以必須建立廣大的人脈,再取得資金,否則心願難成。

吳婦在中部地區認識了一位師姐,經由引介,進了道場,同時在道場中與其他同修結交,沒多久就與道場內的師兄姊建立了非常好的感情。吳婦在道場中對道務非常用心,一有任何活動必是先人一步參與,這樣的表現常受人讚嘆!怎奈其中卻是另有目地!

吳婦因為自己的事業須要借用人際關係推廣不說,就是到道場亦是抱有相同的目的。先是以生意誘使人投資,再以直銷的方式建立行銷網,以層級利益為結構,人數可以無限擴大。另又組了互助會,以高獲利為號召吸金,如此不但許多師兄姐受利誘引參加,連他們的親友也以信任道場修子而放心加入。

吳婦以善行為手段,而以行銷商品及吸金為目的,已成功的使道場成為她的人脈資源。但過了不久,因為互助會發放高額利息延遲,引起會員驚恐而紛紛退會,吳婦即而倒閉,並且禍及同門,不但最後財物損失,更有人因此怪罪於道場,憤而退道,如此可謂是敗人道基。

吳婦事發已沒法償還所有債務,並且違法吸金,刑責確定,被判刑入獄。不但如此,破壞道場及毀人道基尚須揹上因果罪業,未來果報之磨苦應是難免!

敘述此例,乃是勸誡世人不能以偽善欺心,因為一旦將善行惡用則衍生的不良後果鉅大,如此做為,實在要不得!尚且,人心本善,怎能將善心惡用呢?至善之心能召引一切福慧,而欺心偽善終將招致惡果,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