諺云十三:【船過水無痕】

2017073013:41

九十四年十二月三十日乙酉年十一月三十日

 

諺云十三:【船過水無痕】

解繹:接受別人的造就或幫助,不管有否如願都須要有感恩的心,不可忘卻,或一概抹殺。

諺意:直指事過境遷,引申為忘恩負義。

述例:台南地區有一位王姓中年女子,她的一生過得非常特殊,今已年近六十。王女在少女時期特別有異性緣,但對感情卻非常的浮濫,與男孩結交總心懷異心,只想從對方身上得到好處。她在三十歲前,男友就換了十幾個,單在金錢方面,就從這些人身上得到不少好處。王女就是利用自己幾分姿色及鶯聲燕語,與各種銷魂手段博得男人的寵愛,連那已有家室者也都栽在她的粉紅陷阱裏。

王女為圖得目的,不顧一切後果,陷人婚姻破裂,傷害他人全家,這種行為王女自己心知肚明,可是利慾薰心,迷昧不醒,好像是習慣成自然一般,而且與異性分手時,都會說是男方自願自找的。

後來王女自己開店做生意,這也是王女自作自受,果報的開始。王女經由朋友介紹,認識一位陳姓貿易商,倆人交往了三年多,陳氏對王女非常關愛,只要王女一有任何所需,陳氏一定幫忙到底。當然陳氏所圖是為了追求王女,想娶她為妻。王女雖然知道陳氏對她很在意,想得到她,但心中卻暗有盤算。陳氏怎會想到,自己在痴迷下,不知不覺落入王女設定的陷阱中。

王女告訴陳氏想再擴充事業,與某開發公司合夥投資房地產,陳氏對這方面根本是外行,正想如何幫忙?然而王女等不及,見陳氏數日未有回覆,就約陳氏喝酒,將陳氏灌醉,更設局使陳氏酒後亂性,發生了關係。這當然是王女之計,成功的鎖住了陳氏,陳氏無知亦無奈下資借王女數千萬。

王女與陳氏再交往五年餘,陳氏自知自己年歲不小,應該結婚安定,組織家庭,因此時向王女表白欲娶她為妻。但王女一再推三阻四,就是不答應陳氏的要求,二人也因此在情感上漸漸有了爭執。王女知事若再拖恐會發生問題,故暗中將自己所投資的產業股份變賣一空,拿著這些錢出境到國外。陳氏因王女的造作,雖損財數千萬,但心知是自己一時貪圖美色,以致中了王女的計謀,是自己糊塗,才會落得如此的後果。

話又說王女更是種何因,得何果!在遷居異國後還想依樣劃葫蘆的欺騙他人,無奈事難如願,栽了個大筋斗,受到異國一男子的反詐騙,分文都沒留,在異國遊蕩了十餘年,最終還是由他人的資助下才重回故鄉。此時王女年歲老邁,身染重疾,今雖回鄉,但是受果報時仍是一樣的窮疾,成為一身病痛的貧戶,苦哉!悲哉!

此例案要世人清楚,莫要玩世不恭,或忘恩背義,受人恩惠就應該感恩圖報!此案例中的王女此世辜負他人情感不再與交往過的男人相遇,但於未來世中,一段綿長的還報因果必然展開,所以雖言「船過水無痕」,但這只是表相,因為有情眾生的一切所作所為會留在八識田中,在輪迴不盡的生命歷程中,於自然法則下,終將會自受果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