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律規箴  因果九(現代因果實錄)欺害養女果報

2014040721:33



本堂副馳聘吳府三千歲 降   丁卯年四月二十三日

  詩曰:副任聖職助道興。馳奔三界日夜行。

     聘請仙佛下凡界。神示諸生閻王迎。

聖示:今宵冥府第四殿五官王,聖駕親臨本堂,闡述因

   果奇案,各部執事及全體賢生,準備恭迎聖駕,

   吾暫退。


冥府第四殿駕前牛馬將軍 齊降

  詩曰:懿旨玉詔燦毫光。旨賜開科耀輝煌。

     伴隨閻君臨陽世。登壇揮筆讚賢郎。

冥府第四殿駕前文武判官 齊降

  詩曰:天養萬物潤眾生。律定運數陰陽承。

     規法嚴戒道之本。箴篇金章待著成。

聖示:主公聖駕已臨,諸賢生準備恭接,吾等暫退。


冥府第四殿五官王 降

  詩曰:五常古訓漸淪亡。官民樂善造大同。

     王駕勸民善業積。降壇鸞示果因詳。

聖示:本座鎮守陰司第四殿大海之底正東沃礁石下合大

   地獄,另轄十六小地獄,凡世人有賴帳欠稅、假

   藥、重秤、奸商偽鈔、行詐佔路、為富不仁,家

   有藥食吝不付給,有良方秘而不救人,殺生過重

   ……等等,均受本殿地獄所管轄。

   今宵余受地藏王菩薩佛旨及三曹令牒,另受貴堂

   正副主席池、李兩千歲具名牒聘,特於今宵移駕

   振善堂,批明前余所承辦之因果案,命文判官開

   卷對案。論述王秀儒母子之因果。

稟疏人:王秀儒現庚二五歲。配夫陳金天,長子陳裕生

   現庚四歲,次子陳裕山現庚三歲。

稟疏事由:為何長子陳裕生出生後迄今,言語不清略似

   精神白癡之病,性如野猴,無法照顧管束。次子

   陳裕山至今亦言語不清,且家庭不圓滿,陽籍現

   住台中縣大里鄉內○村孝○街○之五號。

聖示:稟疏人王秀儒,汝所稟呈文疏由振善堂鄭新助賢

   生代書,而轉至本殿,汝等勿驚慌。汝常自思已

   求道,且清口茹素已久,為何今生過著如此痛苦

   之生活。余曰:「此為因果冤報也。」今宵本座

   特闡明汝母子之因果,准汝一旁候問。

   查前世汝本出生於清同治年間,湖南安化人氏為

   男身名涂和壽,以跑江湖耍特技演戲賣藝為生,

   因晚年年老,無法再闖蕩江湖,而收山,遂四處

   尋買貧家男女幼童認為義子女,或收為門徒,施

   以各種不人道殘酷訓練,以待藝成再替汝整團上

   演梨戲特技,凡性愚較蠢者,均受鞭打吊刑,或

   施以不准夜睡、食飯之酷刑,致學練特技而成殘

   廢者不在少數,其慘狀似如本殿所轄之地獄也。

   時有田家夫婦因無隔宿之糧,三餐不繼,遂將親

   生女田寶玉,過繼涂和壽為養女,時田女為七歲

   ,自田女入涂家後,代其所有拾數餘名之義子女

   及門徒負責炊事,並負責洗滌所有衣服,因田女

   年小本又瘦弱不堪,且失營養而常帶病,每日如

   牛馬般不停工作,若稍有休息即受涂某鞭打,可

   憐七歲之幼童,卻遭受如此殘忍折磨。

   有日因炊飯時過度勞累不慎於灶前瞌睡成熟,以

   致柴火過旺,大鍋飯被燒焦無法食用,涂見此甚

   震怒,竟從灶中取一燃燒之柴木,向田女左眼猛

   刺,使小小年紀尚不懂世事之女童,當場被燙重

   傷昏死當場,因左眼被柴火所刺傷,致眼珠已被

   刺燒成瞎,幸有同門較長兄姊,速取草藥敷傷,

   並代暗中煎草藥餵服,始保住田女殘命,雖然田

   女之病勢已漸癒。但已只剩右眼,左眼全瞎,可

   是毫無人性之涂某,卻亦照常令其工作,真是鐵

   石心腸,狠毒尤勝豺狼,若田女之工作稍有未遂

   涂某之心意則加倍凌虐,吾曰:「常聞世上為人

   後母者,常虐待前子」。「但此刻田女之遭遇,

   更勝其千百倍之慘境也」。

   在度日如年悲慘無人可訴苦之環境下,田女亦已

   度過五載辛酸寒秋。時田女已十二歲,卻隨年紀

   之增長,而工作亦日趨加劇,除原本工作外,涂

   某還令其每夜於床前搖扇生風,服侍其安眠至天

   亮,因田女白日工作已甚苦累,又須熬夜無眠,

   焉能夜夜有精神再打扇,某夜涂某酒後適氣候悶

   熱而難入睡,再令田女搖扇,田女終因白日工作

   而過累,而無法久站致昏倒床前,涂某認為田女

   乃裝病,遂大怒,不分青紅皂白,在黑暗中將暈

   倒床前之田女以足猛踢踩,將田女當場踩得口吐

   鮮血,此後重傷成殘之田女,終無法站立每日爬

   行拖命茍活,有日在拖命匍匐中,因腹飢難忍,

   爬至廚房中欲取食物止飢,適桌上剛有起鍋之大

   木桶,裝滿滾湯米粥,因田女下半身已殘廢,為

   飢餓偷食,因無法站立,雙手用力過猛,整桶稀

   粥傾倒田女身上,可憐十二歲之小女童,被滾粥

   活活燙死,當場魂歸陰司,就此脫離悲慘人生,

   哀哉!哀哉!

   田女亡後魂至陰司控告涂某,案轉本殿,罪證屬

   實,乃由城隍拘涂某到案轉送冥府,依律判入戮

   眼小地獄五十年,刑滿後為應前世之因果因緣,

   續了前業,再判轉生今世為女身,即案前稟疏者

   王秀儒是也,涂某被判出世為王秀儒後,成年後

   嫁於陳金天為妻,因前世因果因緣之故,前受害

   之田女,遂於中下元之交接期間,再投胎轉生出

   世為王秀儒之長子陳裕生,以討前世之冤債,因

   三曹同奉蒼命,從下元甲子後,即民國七十三年

   起,凡所有宿世因果之冤欠均獲準大開清算討報

   ,以承接下元重承天命機緣之象。故陳裕生出生

   後,其反常之性,有異於一般之孩童,使其母受

   盡種種之困擾折磨,痛苦萬分。次子陳裕山亦類

   似有此因果之傾向,次子實為前世田女生母所投

   胎轉世也,此乃為本世王秀儒母子之因果也,汝

   夫陳金天,則為前田女之父所轉世,故同受此累

   ,幸汝王秀儒尚知求道而修並清口茹素,故前世

   之冤欠討報略為減輕,但下元甲子民國七十三年

   後另有一番道脈機緣,汝之功德尚不能自蔭也。

   今念汝虔心稟求,本座特賜汝明路,今後汝當善

   於照顧汝兩子,再發願速行功德,並呈疏上稟,

   幽冥教主地藏王菩薩佛前悔懺,方可漸解此冤孽

   。

   今宵揮筆至此,時刻已晚,不便久勞諸賢生就此

   告退,停乩止筆,命諸執事隨吾回府。


本堂副馳聘神吳府三千歲 再降

聖示:恭送冥府第四殿五官王及諸長官回府,送駕。